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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于1989年,是亚洲一太平洋地区级别最高、影响最大的区域性经济组织。
APEC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apec.org/ (英文)
APEC成立背景
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访问韩国时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首届部长级会议,这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成立。1991年11 月,在汉城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汉城宣言》,正式确定该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受益,坚持开放性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内贸易壁垒。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
APEC的宗旨和目标
1991年《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了APEC的宗旨和目标为"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堡垒."
APEC的会标
APEC会标是呈绿,蓝,白三色的地球状,1991年开始采用。会标不仅代表APEC这一重要的地区经济合作组织,也代表着亚太地区的希望和期待。会标的含义是:地球用太平洋这一半代表APEC经济体,绿色和蓝色表示亚太人民期待着繁荣,健康和福利的生活,白色代表着和平和稳定。边缘阴影部分代表着亚太地区发展和增长富有活力的前景。中间是白色的APEC 4个英文字母。
APEC的成员
APEC现有21个成员,各经济体加入的日期:
1989年11月6一7日,澳大利亚,美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韩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文莱(12个)
1991年11月12一14日,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3个)
1993年11月17一19日,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2个)
1994年11月11一12日,智利(1个)
1998年11月14一15日,秘鲁,俄罗斯,越南(3个)
APEC的工作机制
亚太经合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议及其下属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等工作机制。APEC的工作语种是英语。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会议就有关经济问题发表见解,交换看法,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历次会议
第1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11月20日在美国西雅图的布莱克岛举行。会议讨论了21世纪亚太地区经济展望、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内部及区域间的合作、以及有关机制和手段等3个议题,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经济展望声明》。
第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4年11月15日在印尼茂物举行。会议通过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共同决心宣言》(简称《茂物宣言》),确立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提出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分别不迟于2010年和2020年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表。
第3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5年11月19日在日本大阪举行。会议讨论和制定了旨在顺利实现《茂物宣言》的行动方针,并为区域内的长期合作构筑框架。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行动宣言》(简称《大阪宣言》),通过了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大阪行动议程》。
第4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6年11月25日在菲律宾苏比克举行。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从憧憬到行动》,通过了实施贸易自由化的《马尼拉行动计划》和指导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框架宣言》。
第5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7年11月25日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会议讨论了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东南亚发生的金融危机等问题。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联系大家庭》。
第6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8年11月18日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增长的基础》、《走向21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
第7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9年9月13日在新西兰奥克兰举行。会议最后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奥克兰挑战》,并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竞争和法规改革的原则》和《妇女融入亚太经合组织框架》等文件。
第8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2000年11月16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经济全球化、新经济、次区域合作、经济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和石油价格等问题。会议最后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造福社会》和《新经济行动议程》。
第9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2001年10月21日在中国上海举行。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会议并发表题为《加强合作,共同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的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对当前世界和地区经济形势的看法,以及对推进APEC合作进程的主张。与会领导人以“新世纪、新挑战:参与、合作,促进共同繁荣”为主题,就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以及“9·11”事件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和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会议通过并发表了《领导人宣言:迎接新世纪的新挑战》、《上海共识》和《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文件。与会各成员领导人还利用午餐会就反对恐怖主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反恐声明》。
第10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2002年10月26日至27日在墨西哥的洛斯卡沃斯举行。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等文件。
第11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2003年10月20日至21日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的主题是 “在多样性的世界,为未来建立伙伴关系”。会议结束时发表《领导人宣言》,决定加强伙伴关系,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保障民众和社会免受安全威胁,并能从自由开放的贸易中充分受益。
第1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于2004年11月20日至21日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
部长级会议
部长级会议是APEC决策机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做准备。另一方面,又贯彻执行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各项指示,讨论区域内的重要经济问题,决定APEC的APEC历届部长级年会概况合作方向和内容。部长级会议在每年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由各成员的外交部长和外贸部长〔中国香港,中国台北除外)出席。APEC专业部长级会议由于APEC活动范围和讨论领域的扩大,需要召开负责专门相关领域的政府部长会议,讨论各专业领域的合作,然后把会议结果通过高官会议和部长级年会向领导人会议报告.这类会议自1992年起开始举行,迄今为止,已经涉及APEC成员经济体许多领域的部长级会议,包括教育,能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财政,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合作,中小企业,电讯和信息产业,贸易和交通等部长级会议,大部分不定期召开。但是有些专业领域部长级会议已趋向定期化,如每年中期举行的贸易部长会议已成为专门讨论贸易投资问题的固定机制。
高官会议
高官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的协调机构,始于1989年。高官会对上向部长级会议负责,对下总体协调APEC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工作(简单的说是高官会议),是APEC的核心机制。通常由当年举办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的东道主主办,每年举行3至4次会议,主要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其后续行动等事宜。高官会议下设4个委员会和11个专业工作小组。4个委员会是贸易和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高官会经济技术合作分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11个专业工作小组分别为产业科技、人力资源开发、能源、海洋资源保护、电信、交通、旅游、渔业、贸易促进、农业技术合作和中小企业。
秘书处
秘书处于1992年9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执行主任任期一年,由APEC会议当年的东道主指派。副执行主任由下届APEC会议东道主指派,一年之后成为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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