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一、货币政策概述编辑本段回目录
狭义货币政策:指中央银行为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和平衡国际收支)运用各种工具调节货币供给和利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和措施的总合。
广义货币政策:指政府、中央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所有有关货币方面的规定和采取的影响金融变量的一切措施。(包括金融体制改革,也就是规则的改变等)
两者的不同主要在于后者的政策制定者包括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他们往往影响金融体制中的外生变量,改变游戏规则,如硬性限制信贷规模,信贷方向,开放和开发金融市场。前者则是中央银行在稳定的体制中利用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达到改变利率和货币供给量的目标。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
货币政策是通过政府对国家的货币、信贷及银行体制的管理来实施的。货币政策的性质(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以及货币、产出和通货膨胀三者之间联系的方式)是宏观经济学中最吸引人、最重要、也最富争议的领域之一。一国政府拥有多种政策工具可用来实现其宏观经济目标。其中主要包括:
(1)由政府支出和税收所组成的财政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用途是:通过影响国民储蓄以及对工作和储蓄的激励,从而影响长期经济增长。
(2)货币政策由中央银行执行,它影响货币供给。
通过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利息率及经济中的信贷供应程度来间接影响总需求,以达到总需求与总供给趋于理想的均衡的一系列措施。货币政策分为扩张性的和紧缩性的两种。
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提高货币供应增长速度来刺激总需求,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更为容易,利息率会降低。因此,当总需求与经济的生产能力相比很低时,使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最合适。
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是通过削减货币供应的增长率来降低总需求水平,在这种政策下,取得信贷较为困难,利息率也随之提高。因此,在通货膨胀较严重时,采用紧缩性的货币政策较合适。
货币政策调节的对象是货币供应量,即全社会总的购买力,具体表现形式为:流通中的现金和个人、企事业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流通中的现金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是最活跃的货币,一直是中央银行关注和调节的重要目标。
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为调控货币政策中介目标而采取的政策手段。
货币政策是涉及经济全局的宏观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 分配政策和外资政策等关系十分密切,必须实施综合配套措施才能保持币值稳定。
根据央行定义,货币政策工具库主要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或贴现以及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等。从学术角度,它大体可以分为数量工具和价格工具。价格工具集中体现在利率或汇率水平的调整上。数量工具则更加丰富,如公开市场业务的央行票据、准备金率调整等,它聚焦于货币供应量的调整。
二、运用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 编辑本段回目录
运用货币政策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七个方面:
第一,控制货币发行。
第二,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
第三,推行公开市场业务。
第四,改变存款准备金率。。
第五,调整再贴现率。
第六,选择性信用管制。
第七,直接信用管制。
三、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编辑本段回目录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指中央银行组织和调节货币流通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反映了社会经济对货币政策的客观要求。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一般有四个:稳定物价、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和平衡国际收支等。
稳定物价
稳定物价目标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物价稳定的实质是币值的稳定。所谓币值,原指单位货币的含金量,在现代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衡量币值稳定与否,已经不再是根据单位货币的含金量;而是根据单位货币的购买力,即在一定条件下单位货币购买商品的能力。它通常以一揽子商品的物价指数,或综合物价指数来表示。目前各国政府和经济学家通常采用综合物价指数来衡量币值是否稳定。物价指数上升,表示货币贬值;物价指数下降,则表示货币升值。稳定物价是一个相对概念,就是要控制通货膨胀,使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急剧的波动。衡量物价稳定与否,从各国的情况看,通常使用的指标有三个:一是GNP(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指数,它以构成国民生产总值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为对象,反映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情况。二是消费物价指数,它以消费者日常生活支出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消费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三是批发物价指数,它以批发交易为对象,能较准确地反映大宗批发交易的物价变动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通货膨胀以外,还有一些属于正常范围内的因素,如季节性因素、消费者嗜好的改变、经济与工业结构的改变等等,也会引起物价的变化。总之,在动态的经济社会里,要将物价冻结在一个绝对的水平上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能否把物价控制在经济增长所允许的限度内。这个限度的确定,各个国家不尽相同,主要取决于各国经济发展情况。另外,传统习惯也有很大的影响。有人认为,物价水平最好是不增不减,或者只能允许在1%的幅度内波动,这就是物价稳定;也有人认为,物价水平不增不减是不可能的,只要我们能把物价的上涨幅度控制在1—2%就算稳定了;还有人认为,物价每年上涨在3%左右就可以称之为物价稳定。
充分就业
所谓充分就业目标,就是要保持一个较高的、稳定的水平。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凡是有能力并自愿参加工作者,都能在较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适当的工作。
充分就业,是针对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利用程度而言的。但要测定各种经济资源的利用程度是非常困难的,一般以劳动力的就业程度为基准,即以失业率指标来衡量劳动力的就业程度。所谓失业率,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之比,失业率的大小,也就代表了社会的充分就业程度。失业,理论上讲,表示了生产资源的一种浪费,失业率越高,对社会经济增长越是不利,因此,各国都力图把失业率降到最低的水平,以实现其经济增长的目标。造成失业的原因主要有:
1.总需求不足。由于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使经济社会的各种经济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无法得到正常与充分的利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周期性的失业。这是在经济周期中的经济危机与萧条阶段,由于需求不足所造成的失业。二是持续的普遍性的失业。这是真正的失业,它是由一个长期的经济周期或一系列的周期所导致的劳动力需求长期不足的失业。
2.摩擦性失业。。当一个国家某个地区的某一类职业的工人找不到工作,而在另外一些地区却又缺乏这种类型的工人时,就产生了摩擦性失业。
3.季节性的失业。有些行业的工作季节性很强,而各种季节性工作所需要的技术工作又不能相互替代,季节性失业可以设法减少,但无法完全避免。
4.结构性失业。在动态的经济社会中,平时总有一些人要变换他们的工作,或者换一个职业,或者换一个雇主,有的可能调到其它地区工作,当某项合同到期时也会出现劳动力多余。这些情况中,未找到另一个工作之前,常常会有短暂的失业。
西方经济学认为,除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外,其它种种原因造成的失业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保持一定的失业水平是适当的,充分就业目标不意味着失业率等于零,美国多数学者认为4%的失业率即为充分就业,而一些婪为保守的学者则认为应将失业率压低到2—3%以下。
经济增长
所谓经济增长就是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必须保持合理的、较高的速度。目前各国衡量经济增长的指标一般采用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即用人均名义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剔除物价上涨率后的人均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来衡量。政府一般对计划期的实际GNP 增长幅度定出指标,用百分比表示,中央银行即以此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
当然,经济的合理增长需要多种因素的配合,最重要的是要增加各种经济资源,如人力、财力、物力,并且要求各种经济资源实现最佳配置。中央银行作为国民经济中的货币主管部门,直接影响到其中的财力部分,对资本的供给与配置产生巨大作用。因此,中央银行以经济增长为目标,指的是中央银行在接受既定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其所能操纵的工具对资源的运用加以组合和协调。一般地说,中央银行可以用增加货币供给或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办法来促进投资增加;或者通过控制通货膨胀率,以消除其所产生的不确定性和页期效应对投资的影响。
虽然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普遍将经济增长列为货币政策目标之一,但由于它在各国货币政策目标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重要程度不尽相同,就一国而言,在各个历史时期也并不一样。从美国来看,高度重视经济增长是在30—50 年代,因为当时美国面临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生产严重下降,以及随后出现的50 年代初的经济衰退。而自70 年代以来,尤其是1981年里根担任总统之后,货币政策目标则以反通货膨胀为重点。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同样提出了发展经济的目标,但那是基于战后的生产极度衰退而言,实际上,在经济增长与稳定物价这两个目标的重点选择上,日本始终以稳定物价为主。联邦德国由于吸取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爆发恶性通货膨胀的惨痛教训,因而虽把经济增长也列入政策目标之一,但在实际执行中宁愿以牺牲经济增长来换取马克的稳定。不过也有例外,如韩国的货币政策目标曾一度是经济增长为主,稳定物价被置于次要位置。
平衡国际收支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际收支是某一时期一国对外经济往来的统计表,它表明:
(1)某一经济体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在商品、劳务和收入方面的交易;
(2)该经济体的货币性黄金、特别提款权以及对世界其他地方的债权、债务的所有权等的变化;
(3)从会计意义上讲,为平衡不能相互抵消的上述交易和变化的任何账目所需的无偿转让和对应项目。
就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经济交易的性质而言,主要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主性交易,或叫事前交易,它是出于经济上的目的、政治上的考虑以及道义上的动机而自动进行的经济交易,如贸易、援助、赠予、汇兑等。另一种是调节性交易,或叫事后交易,它是为弥补自主性交易的差额而进行的,如获得国际金融机构的短期资金融通、动用本国黄金储备、外汇储备以弥补差额等。若一国国际收支中的自主性交易收支自动相等,说明该国国际收支平衡;若自主性交易收入大于支出,称之为顺差;若自主性交易支出大于收入,则称之为逆差。
判断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与否,就是看自主性交易平衡与否,是否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如果不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则称之为国际收支平衡;反之,如果需要调节性交易来弥补,则称之为国际收支失衡。
所谓平衡国际收支目标,简言之,就是采取各种措施纠正国际收支差额,使其趋于平衡。因为一国国际收支出现失衡,无论是顺差或逆差,都会对本国经济造成不利影响,长时期的巨额逆差会使本国外汇储备急剧下降,并承受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而长时期的巨额顺差,又会造成本国资源使用上的浪费,使一部分外汇闲置,特别是如果因大量购进外汇而增发本国货币,则可能引起或加剧国内通货膨胀。当然,相比之下,逆差的危害尤甚,因此各国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一般着力于减少以致消除逆差。
从各国平衡国际收支目标的建立来看,一般都与该国国际收支出现问题有关。美国开始并未将平衡国际收支列入政策目标,直到60 年代初,美国国际收支出现长期逆差。从1969—1971 年三年期间,国际收支逆差累计达到400 亿美元,黄金储备大量流失,这时平衡国际收支才成为货币政策的第四个目标。日本的情况与美国类似。50 年代以后,日本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经常出现逆差,严重影响国内经济的发展,因此才将平衡国际收支列为政策目标。1965 年以前,日本银行在国际收支方面主要解决逆差问题,此后日本国际收支呈现出完全顺差的趋势。当时日本因致力于国内物价稳定而忽视了对顺差的关注,结果导致顺差的进一步扩大,并由此引起了1971 年12 月的日元升值,之后,日本银行转而解决国际收支顺差长期化问题。英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因其国内资源比较缺乏,对外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所以国际收支状况对国内经济发展影响很大,特别是国际收支失衡会使国内经济和货币流通产生较大的波动,因此战后英国一直把国际收支平衡列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
四、货币政策目标间的关系编辑本段回目录
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一般有四个,但要同时实现,则是非常困难的事。在具体实施中,以某项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某一货币政策目标,经常会干扰其他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或者说,为了实现某一货币政策目标而采用的措施很可能与实现另一货币政策目标所应采取的措施相矛盾。因此,除了研究货币政策目标的一致性以外,还必须研究货币政策目标之间的矛盾性及其缓解矛盾的措施。
(一)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
事实证明,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两个目标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若要降低失业率,增加就业人数,就必须增加货币工资。若货币工资增加过少,对充分就业目标就无明显促进作用;若货币工资增加过多,致使其上涨率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种成本推进型通货膨胀,必然造成物价与就业两项目标的冲突。如西方国家在70 年代以前推行的扩张政策,不仅无助于实现充分就业和刺激经济增长,反而造成“滞胀”局面。
物价稳定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关系可用菲利浦斯曲线来说明。1958 年,英国经济学家菲利浦斯(A.w.phillips)根据英国1861—1957年失业率和货币工资变动率的经验统计资料,勾划出一条用以表示失业率和货币工资变动率之间交替关系的曲线。这条曲线表明,当失业率较低时,货币工资增长率较高;反之,当失业率较高时,货币工资增长率较低。由于货币工资增长与通货膨胀之间的联系,这条曲线又被西方经济学家用来表示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此消彼长、相互交替的关系。
这条曲线表明,失业率与物价变动率之间存在着一种非此即彼的相互替换关系。也就是说,多一点失业,物价上涨率就低;相反,少一点失业,物价上涨率就高。因此,失业率和物价上涨率之间只可能有以下几种选择:
图1 菲利浦斯曲线
(1)失业率较高的物价稳定;
(2)通货膨胀率较高的充分就业;
(3)在物价上涨率和失业率的两极之间实行组合,即所谓的相机抉择,根据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作出正确的组合。
(二)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
稳定物价与促进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着矛盾,理论界对此看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物价稳定才能维持经济增长。这种观点认为,只有物价稳定,才能维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势头。一般而言,劳动力增加,资本形成并增加,加上技术进步等因素促进生产的发展和产量的增加,随之而来的是货币总支出的增加。由于生产率是随时间的进程而不断发展的,货币工资和实际工资也是随生产率而增加的。只要物价稳定,整个经济就能正常运转,维持其长期增长的势头。这实际上层供给决定论的古典学派经济思想在现代经济中的反映。
2.轻微物价上涨刺激经济增长。这种观点认为,只有轻微的物价上涨,才能维持经济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因为,通货膨胀是经济的刺激剂。这是凯恩斯学派的观点,凯恩斯学派认为,在充分就业没有达到之前增加货币供应,增加社会总需求主要是促进生产发展和经济增长,而物价上涨比较缓慢。并认定资本主义经济只能在非充分就业的均衡中运行,因此轻微的物价上涨会促进整个经济的发展。美国的凯恩斯学者也认为:价格的上涨,通常可以带来高度的就业,在轻微的通货膨胀之中,工业之轮开始得到良好的润滑油,产量接近于最高水平,私人投资活跃,就业机会增多。
3.经济增长能使物价稳定。这种观点则认为,随着经济的增长,价格应趋于下降,或趋于稳定。因为,经济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新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下,生产的增长,一方面意味着产品的增加,另一方面则意味着单位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所以,稳定物价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并不矛盾。这种观点实际上是马克思在100 多年以前,分析金本位制度下资本主义经济的情况时所论述的观点。
实际上,就现代社会而言,经济的增长总是伴随着物价的上涨。这在上述分析物价上涨的原因时,曾予以说明,近100 年的经济史也说明了这一点。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即把世界上许多国家近100 年中经济增长时期的物价资料进行了分析,发现除经济危机和衰退外,凡是经济正常增长时期,物价水平都呈上升趋势,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情况更是如此。没有哪一个国家在经济增长时期,物价水平不是呈上涨趋势的。就我国而言,几十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现实也说明了这一点。70 年代资本主义经济进入滞胀阶段以后,有的国家甚至在经济衰退或停滞阶段,物价水平也呈现上涨的趋势。
从西方货币政策实践的结果来看,要使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齐头并进并不容易。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往往较多地考虑经济发展,刻意追求经济增长的高速度。譬如采用扩张信用和增加投资的办法,其结果必然造成货币发行量增加和物价上涨。使物价稳定与经济增长之间出现矛盾。
(三)稳定物价与平衡国际收支
在一个开放型的经济中,国家为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会遇到两个问题:
1.经济增长引起进口增加,随着国内经济的增长,国民收入增加及支付能力的增加,通常会增加对进口商品的需要。如果该国的出口贸易不能随进口贸易的增加而相应增加,必然会使得贸易收支状况变坏。
2.引进外资可能形成资本项目逆差。要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就要增加投资,提高投资率。在国内储蓄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借助于外资,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以此促进本国经济。这种外资的流入,必然带来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差额。尽管这种外资的流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贸易逆差而造成的国际收支失衡,但并不一定就能确保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平衡的齐头并进。其原因在于:
(1)任何一个国家,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能够引进技术、设备、管理方法等,一方面决定于一国的吸收、掌握和创新能力;另一方面,还决定于国产商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和外汇还款能力。所以,在一定条件下,一国所能引进和利用的外资是有限的。如果把外资的引进完全置于平衡贸易收支上,那么外资对经济的增长就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如果只是追求利用外资促进经济增长,而忽视国内资金的配置能力和外汇还款能力,那么必然会导致国际收支状况的严重恶化,最终会使经济失衡,不可能维持长久的经济增长。
(2)在其他因素引起的国际收支失衡或国内经济衰退的条件下,用于矫正这种失衡经济形态的货币政策,通常是在平衡国际收支和促进经济增长两个目标之间做合理的选择。国际收支出现逆差,通常要压缩国内的总需求,随着总需求的下降,国际收支逆差可能被消除,但同时会带来经济的衰退。而国内经济衰退,通常采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随着货币供之量的增加,社会总需求增加,可能刺激经济的增长,但也可能由于输入的增加及通货膨胀而寻致国际收支失衡。
(四)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
一般而言,经济增长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但在某些情况下两者也会出现不一致,例如,以内涵型扩大再生产所实现的高经济增长,不可能实现高就业。再如,片面强调高就业,硬性分配劳动力到企业单位就业,造成人浮于事,效益下降,产出减少,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等等。
五、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编辑本段回目录
5.1、选择目标的标准
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中所运用的政策工具无法直接作用于最终目标,此间需要有一些中间环节来完成政策传导的任务。因此,中央银行在其工具和最终目标之间,插进了两组金融变量,一组叫做中间目标,一组叫做操作目标。
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和操作目标又称营运目标。它们是一些较短期的、数量化的金融指标,作为政策工具与最终目标之间的中介或桥梁,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使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更具弹性,操作目标是接近中央银行政策工具的金融变量,它直接受政策工具的影响,其特点是中央银行容易对它进行控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不大稳定。中间目标是距离政策工具较远但接近于最终目标的金融变量,其特点是中央银行不容易对它进行掠制,但它与最终目标的因果关系比较稳定。建立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和操作目标,总的来说,是为了及时测定和控制货币政策的实施程度,使之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保证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
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是连接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与政策工具操作的中介环节,也是实施货币政策的关键步骤。中介目标必须具备三个特点。
1.可测性。指中央银行能够迅速获得中介目标相关指标变化状况和准确的数据资料,并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和作出相应判断。显然,如果没有中介目标,中央银行直接去收集和判断最终目标数据如价格上涨率和经济增长率是十分困难的,短期内如一周或一旬是不可能有这些数据的。
2.可控性。指中央银行通过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能对中介目标变量进行有效地控制,能在较短时间内(如1—3 个月)控制中介目标变量的变动状况及其变动趋势。
3.相关性。指中央银行所选择的中介目标,必须与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有密切的相关性,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中介目标进行调控,能够促使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实现。
5.2 、常用的中介目标
可以作为中介目标的金融指标主要有:长期利率、货币供应量和贷款量。
(一)长期利率
西方传统的货币政策均以利率为中介目标。利率能够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是因为:(1)利率不但能够反映货币与信用的供给状态,而且能够表现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变化。利率水平趋高被认为是银根紧缩,利率水平趋低则被认为是银根松弛。(2)利率属于中央银行影响可及的范围,中央银行能够运用政策工具设法提高或降低利率。(3)利率资料易于获得并能够经常汇集。
(二)货币供应量
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数量论者认为宜以货币供应量或其变动率为主要中介目标。他们的主要理由是:(1)货币供应量的变动能直接影响经济活动。(2)货币供应量及其增减变动能够为中央银行所直接控制。(3)与货币政策联系最为直接。货币供应量增加,表示货币政策松弛,反之则表示货币政策紧缩。(4)货币供应量作为指标不易将政策性效果与非政策性效果相混淆,因而具有准确性的优点。
但以货币供应量为指标也有几个问题需要考虑,一是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能力。货币供应量的变动主要取决于基础货币的改变,但还要受其它种种非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如现金漏损率、商业银行超额准备比率、定期存款比率等,非中央银行所能完全控制。二是货币供应量传导的时滞问题。中央银行通过变动准备金以期达到一定的货币量变动率,但此间却存在着较长的时滞。三是货币供应量与最终目标的关系。对此有些学者尚持怀疑态度。但从衡量的结果来看,货币供应量仍不失为一个性能较为良好的指标。
(三)贷款量
以贷款量作为中间目标,其优点是:
(1)与最终目标有密切相关性。流通中现金与存款货币均由贷款引起,中央银行控制了贷款规模,也就控制了货币供应量。
(2)准确性较强,作为内生变数,贷款规模与需求有正值相关;作为政策变数,贷款规模与需求也是正值相关。
(3)数据容易获得,因而也具有可测性。
以贷款量作为中间目标在具体实施中各国情况也有差异。政府对贷款控制较严的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关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政策及种种限制,自然便于中央银行控制贷款规模。反之则不然。以贷款量的指标,各国采用的计量口径也不一致,有的用贷款余额,有的则用贷款增量。
5.3常见的操作目标
各国中央银行通常采用的操作目标主要有:短期利率、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基础货币等。
(一)短期利率
短期利率通常指市场利率,即能够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动灵活的利率。它是影响社会的货币需求与货币供给、银行信贷总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中央银行用以控制货币供应量、调节市场货币供求、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性指标,如西方国家中央银行的贴现率、伦敦同业拆放利率等。作为操作目标,中央银行通常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利率。过去美国联储主要采用国库券利率,近年来转为采用联邦基金利率。日本采用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英国的情况较特殊,英格兰银行的长、短期利率均以一组利率为标准,其用作操作目标的短期利率有:隔夜拆借利率,三个月期的银行拆借利率,三个月期的国库券利率;用作中间目标的长期利率有:五年公债利率、十年公债利率、二十年公债利率。
(二)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
中央银行以准备金作为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其主要原因是,无论中央银行运用何种政策工具,都会先行改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然后对中间目标和最终目标产生影响。因此可以说变动准备金是货币政策传导的必经之路,由于商业银行准备金越多,银行贷款与投资的能力就越大,从而派生存款和货币供应量也就越多。因此,银行准备金增加被认为是货币市场银根放松,准备金减少则意味着市场银根紧缩。
但准备金在准确性方面的缺点有如利率。作为内生变量,准备金与需求负值相关。借贷需求上升,银行体系便减少准备金以扩张信贷;反之则增加准备金而缩减信贷。作为政策变量,准备金与需求正值相关。中央银行要抑制需求,一定会设法减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因而准备金作为金融指标也有误导中央银行的缺点。
(三)基础货币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经常使用的一个操作指标,也常被称为“强力货币”或“高能货币”。从基础货币的计量范围来看,它是商业银行准备金和流通中通货的总和,包括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银行库存现金、向中央银行借款、社会公众持有的现金等。通货与准备金之间的转换不改变基础货币总量,基础货币的变化来自那些提高或降低基础货币的因素。
中央银行有时还运用“已调整基础货币”这一指标,或者称为扩张的基础货币,它是针对法定准备的变化调整后的基础货币。单凭基础货币总量的变化还无法说明和衡量货币政策,必须对基础货币的内部构成加以考虑。因为:(1)在基础货币总量不变的条件下,如果法定准备率下降,银行法定准备减少而超额准备增加,这时的货币政策仍呈扩张性;(2)若存款从准备比率高的存款机构转到准备比率较低的存款机构,即使中央银行没有降低准备比率,但平均准备比率也会有某种程度的降低,这就必须对基础货币进行调整。具体做法是,假定法定准备比率已下降,放出1 亿元的法定准备金,这1 亿元就要加到基础货币上,从而得到已调整的基础货币。
多数学者公认基础货币是较理想的操作目标。因为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中央银行对已发行的现金和它持有的存款准备金都掌握着相当及时的信息,因此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是能够直接控制的。基础货币比银行准备金更为有利,因为它考虑到社会公众的通货持有量,而准备金却忽略了这一重要因素。
六、货币政策工具编辑本段回目录
货币政策的运用分为紧缩性货币政策和扩张性货币政策。总的来说,紧缩性货币政策就是通过减少货币供应量达到紧缩经济的作用,扩张性货币政策是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达到扩张经济的作用。
货币政策工具,指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所运用的策略手段。中央银行的政策工具有主要的一般性的工具、选择性的工具和补充性工具等。
(一)一般性政策工具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存款货币银行按法律规定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与其吸收存款的比率。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真实效用体现在它对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对货币乘数的调节。由于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与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存在乘数关系,而乘数的大小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则限制了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降低了货币乘数,最终起到收缩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的效果,反之亦然。
但是,法定存款准备纪律政策存在三个缺陷:一是当中央银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存款货币银行可以变动其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从反方向抵消法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很大,作用力度很强,往往被当作一剂“猛药”;三是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供应量和信贷量的影响要通过存款货币银行的辗转存、贷,逐级递推而实现,成效较慢、时滞较长。因此,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往往是作为货币政策的一种自动稳定机制,而不将其当作适时调整的经常性政策工具来使用。
2、再贴现政策
再贴现是指存款货币银行持客户贴现的商业票据向中央银行请求贴现,以取得中央银行的信用支持。就广义而言,再贴现政策并不单纯指中央银行的再贴现业务,也包括中央银行向存款货币银行提供的其他放款业务。
再贴现政策的基本内容是中央银行根据政策需要调整再贴现率(包括中央银行掌握的其他基准利率,如其对存款货币银行的贷款利率等),当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时,存款货币银行借入资金的成本上升,基础货币得到收缩,反之亦然。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相比,再贴现工具的弹性相对要大一些、作用力度相对要缓和一些。但是,再贴现政策的主动权却操纵在存款货币银行手中,因为向中央银行请求贴现票据以取得信用支持,仅是存款货币银行融通资金的途径之一,存款货币银行还有其他的诸如出售证卷、发行存单等融资方式。因此,中央银行的再贴现政策是否能够获得预期效果,还取决于存款货币银行是否采取主动配合的态度。
3、公开市场业务
中央银行公开买卖债卷等的业务活动即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开展证卷交易活动,其目的在于调控基础货币,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
公开市场业务是比较灵活的金融调控工具。与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相比较,公开市场操作政策更具有弹性,更具有优越性:一是中央银行能够运用公开市场业务,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准备金,从而直接影响货币供应量;二是公开市场业务使中央银行能够随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经常性、连续性操作;三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可以主动出击;四是由于公开市场业务的规模和方向性可以灵活安排,中央银行有可能用其对货币供应量进行微调。但是,它的局限性也比较明显:一是金融市场不仅必须具备全国性,而且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可用以操作的证卷种类必须齐全并达到必需的规模;二是必须其他货币政策工具配合。例如,如果没有法定准备金制度配合,这一工具就无法发挥作用。
(二)选择性和补充性工具
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都属于对货币总量的调节,以影响整个宏观经济。在这些一般性政策工具以外,还可以有选择的对某些特殊领域的信用加以调节和影响。其中包括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优惠利率、预缴进口保证金等。
消费者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分期付款购买耐用消费品的首付最低金额、还款最长期限、使用的耐用消费品种类等。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中央银行对有关证卷交易的各种贷款进行限制,目的在于限制过度投机。比如可以规定一定比例的证券保证金,并随时根据证券市场状况进行调整。
(三)直接信用控制
直接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活动进行控制。其手段包括利率最高限、信用配额、流动比率和直接干预等。其中,规定存贷款最高和最低利率限制,是最常食用的直接信用管制工具,如1980年以前美国的Q条例。
(四)间接信用指导
间接信用指导是指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间接影响存款货币银行的信用创造。
道义劝告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声望和地位,对存款货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常发出通告或指示,或与各金融机构负责人面谈,劝告其遵守政府政策并自动采取贯彻政策的相应措施。
窗口指导是指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动向等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存款货币银行提出信贷的增减建议。若存款货币银行不接受,中央银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可以减少其贷款的额度,甚至采取停止提供信用等制裁措施。窗口指导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影响力往往比较大。
间接信用指导的优点是较为灵活,但是要起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有较高的地位,并拥有控制信用的足够的法律权利和手段。
七、中国的货币政策工具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多数发达国家,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中国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1994年3月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1998年5月26日恢复交易,规模逐步扩大。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从1998年开始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选择了一批能够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对象,目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共包括40家商业银行。这些交易商可以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工具与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从交易品种看,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其中回购交易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正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卖出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买回有价证券的交易行为,正回购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正回购到期则为央行向市场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为中国人民银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为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到期则为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操作。现券交易分为现券买断和现券卖断两种,前者为央行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债券,一次性地投放基础货币;后者为央行直接卖出持有债券,一次性地回笼基础货币。中央银行票据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央行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可以回笼基础货币,央行票据到期则体现为投放基础货币。
(2)存款准备金政策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建立起来的,世界上美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作用是保证存款的支付和清算,之后才逐渐演变成为货币政策工具,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3月21日起,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改革,主要内容有以下七项:
(一)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
(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13%下调到8%。准备金存款帐户超额部分的总量及分布由各金融机构自行确定。
(三)对各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法人统一考核。法定准备金的交存分以下情况:
1.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人民银行总行。
2. 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总行统一存入其总行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行。
3. 各城市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总行统一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行。
4. 城市信用社(含县联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现行体制存入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
5.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由法人统一存入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总行(或分行)。
6. 经批准,已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其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其法人(或其一家分行)统一存入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
(四)对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旬考核。
1.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旬第五日至下旬第四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行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旬末该行全行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低于8%。
2. 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暂按月考核,当月8日至下月7日每日营业终了时,各金融机构按统一法人存入的准备金存款余额,与上月末该机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之比,不低于8%。
从1998年10月起,上述金融机构统一实行按旬考核。
3. 各商业银行(不含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法人按旬(旬后5日内)将汇总的全行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
4. 现在执行按月考核存款准备金的城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暂按月(月后8日内)将汇总的全系统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报送人民银行。自10月份起统一执行按旬(旬后5日内)报送一般存款余额表的制度。
5. 各金融机构按月将汇总的全系统月末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定期对金融机构上报的有关数据进行稽核。
6. 从2001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法人每日应将汇总的全系统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日计表,报送人民银行。
(五)金融机构按法人统一存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低于上旬末一般存款余额的8%,人民银行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的利率处以罚息。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在人民银行准备金存款帐户出现透支,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金融机构不按时报送旬末一般存款余额表和按月报送月末日计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八条予以处罚。上述处罚可以并处。
(六)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缴来一般存款利率7.56%和备付金存款利率7.02%(加权平均7.35%)统一下调到5.22%。
(七)调整金融机构一般存款范围。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将一般存款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人民银行。
(3)中央银行贷款
一、中央银行贷款
中央银行贷款(习惯上称作再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和进行金融调控的传统政策工具。一般来讲,中央银行贷款增加,是“银根”将有所放松的信号之一;反之,是“银根”将可能紧缩的信号之一。到2000年底,在中国人民银行资产业务总量中,中央银行贷款占45%。
目前,按贷款期限划分,我国中央银行贷款有二十天、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期四个档次,现行贷款利率水平分别为3.24%、3.51%、3.69%和3.78%。
二、中央银行贷款的对象
中央银行贷款的对象是经中央银行批准,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中央银行以金融机构为贷款对象是由中央银行特殊的职能和地位决定的。与以企业和居民为主要贷款对象的金融机构不同的是,金融机构是社会信用中介,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社会信用的“总闸门”和最终贷款者,具有及时调节金融机构流动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特殊使命。因此,在贷款对象上,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是有本质区别的。但是,中央银行贷款与金融机构贷款的共同点是,借款人都需要按规定的时限和利率及时归还贷款本息。
中央银行贷款的增加或减少,会引起基础货币的增加或减少。中央银行贷款是基础货币的重要投放渠道之一,是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基础货币
基础货币,亦称高能货币,是指具有使货币总量成倍扩张或收缩能力的货币。在现代货币统计制度中,又将其定义为储备货币。在我国现阶段,它主要由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现金发行(流通中现金+金融机构库存现金)和非金融机构存款(邮政储蓄在中央银行的转存款)等三部分构成。
基础货币是货币供应量赖以扩张或收缩的基础。这种扩张或收缩的程度,在数量上常用货币乘数这个概念来表示。在理论上,货币供应量是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的乘积,可用公式表述为:
M=m·B
M代表货币供应量,m代表货币乘数,B代表基础货币。在一般情况下,货币乘数是相对稳定的,因而中央银行主要是通过调控基础货币来调控货币供应量。但随着经济金融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变化,货币乘数也会相应发生一些变化。
货币乘数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方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基础货币供应增加时,货币乘数以一定倍数放大基础货币的扩张效果;第二,在基础货币不变时,货币乘数自身的变动,同样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变动。
四、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
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的负债,但中央银行创造基础货币是通过其资产业务进行的。对中央银行来讲,是先有资产业务,然后才有负债业务,即资产创造负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中央银行依法垄断了货币发行权。与之相反,一般金融机构是由负债业务决定资产运用
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贷款,同时还包括再贷款,再贴现以及相关票据业务.是货币政策工具的其中之一.
根据2003年12月27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利率政策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的比率,通常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根据资金借贷关系中诸如借贷双方的性质、借贷期限的长短等,可把利率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短期利率和中长期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利率政策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货币政策实施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1、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2、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3、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4、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工具的运用。利率调整逐年频繁,利率调控方式更为灵活,调控机制日趋完善。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作为货币政策主要手段之一的利率政策将逐步从对利率的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利率作为重要的经济杠杆,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利率手段的运用,通过调整利率水平与结构,改革利率管理体制,使利率逐渐成为一个重要杠杆。1993年5月和7月,中国人民银行针对当时经济过热、市场物价上涨幅度持续攀高,两次提高了存、贷款利率,1995年1月和7月又两次提高了贷款利率,这些调整有效控制了通货膨胀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6年5月和8月,1997年10月和1998年3月,针对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已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物价明显回落的情况,央行又适时四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基础上,对减轻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利息负担,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5)汇率政策
汇率政策: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目的,通过金融法令的颁布、政策的规定或措施的推行,把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比价确定或控制在适度的水平而采取的政策手段。汇率政策主要包括汇率政策目标和汇率政策工具。
汇率政策的目标有:(1)保持出口竞争力,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经济增长的目标;(2)稳定物价;(3)防止汇率的过度波动,从而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
汇率政策工具主要有汇率制度的选择、汇率水平的确定以及汇率水平的变动和调整。
汇率政策中最主要的是汇率制度的选择,汇率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政府对本国货币汇率水平的确定、汇率的变动方式等问题所作的一系列安排和规定。汇率制度传统上分为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两大类。
钉住汇率政策的基本观点:通过货币汇率钉住来引入锚货币国家的反通货膨胀政策信誉,同时公众通过调整预期通货膨胀率使得通货膨胀率与锚货币国家的通货膨胀率相一致。如果本国的通货膨胀率要高于锚货币国家的通货膨胀率,那么会引起本国的货币实际汇率升值,本国商品的价格相对来讲比锚货币国家商品的价格要高,本国商品的需求就相应地减少,经济活动相应就下降,随后会使本国的通货膨胀率和锚货币国家的长期通货膨胀率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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