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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纠错编辑摘要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英文名: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简写为IOC)简称国际奥委会。是一个非政府性、非盈利性和永久性的国际体育组织。它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权力机关。国际奥委会与其成员国或地区,以及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相互承认。1894年6月23日在巴黎成立,共有49个体育组织和12个国家的79名代表参加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1914年,国际奥委会总部迁至瑞士洛桑。截止2006年1月,国际奥委会共拥有203个成员国或地区。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概述
奥林匹克五环旗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国际奥委会),是当今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国际体育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洛桑。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在巴黎召开的国际体育代表大会上成立。发起人是法国的教育家皮埃尔·顾拜旦男爵。共有49个体育组织和12个国家的79名代表参加在巴黎举行的成立大会。国际奥委会总部设在瑞士洛桑。国际奥委会是一个非政府性、非盈利性和永久性的国际体育组织。它是领导奥林匹克运动和决定有关奥林匹克运动问题的最高权力机关。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背景
顾拜旦顾拜旦是公认的现代奥林匹克创始人,他为奥林匹克运动的诞生和发展作出卓越贡献。1888年,顾拜旦就任法国学校教育、体育训练筹备委员会秘书长。1889年顾拜旦代表法国参加在美国波士顿举行的国际体育训练大会,进一步了解了世界体育的动态,他认为近代体育的发展正在走向国际化,应该借助古希腊体育的经验和传统影响来推进国际体育,于是产生了复兴奥运会的想法。
1891年,顾拜旦创办《体育评论》杂志,以此为阵地热情宣传他的主张。1892年,顾拜旦访遍欧洲,宣传奥林匹克理想。同年11月25日在庆祝法国体育运动协会联合会成立5周年大会上,他第一次公开和正式地提出创办现代奥运会的倡议。1893年,顾拜旦在巴黎召开一次国际性体育协调会议,团结国际体育人士,讨论创办奥运会的问题。翌年,他还将自己的倡议写成公开信,寄给许多国家的体育俱乐部,得到大多数的支持。
1894年6月16日-24日,根据顾拜旦的建议,来自美国、英国、俄国、瑞士、西班牙、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希腊等12个国家的49个体育组织的代表,在巴黎索邦神学院举行国际体育运动代表大会。在开幕式上,法国著名古希腊文化专家切奥多尔·莱拉赫发表演说,巴黎国家歌剧院合唱团为大会演唱了阿波罗颂歌,唤起了与会者对古奥运会的神往。
会议期间,又先后有21个国家致函,向大会表示支持和祝贺。这次会议通过了成立国际奥委会的决议,并从79名正式代表中选出15人任第1届国际奥委会委员。大会还决定由奥运会举办国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由于首届奥运会定于1896年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因此希腊委员泽麦特里乌斯·维凯拉斯当选国际奥委会第一任主席,顾拜旦为秘书长。大会还选出14名国际奥委会委员:卡洛(法国)、布托夫斯基将军(俄国)、巴利克将军(瑞典)、斯龙教授(美国)、可姆普特希尔勋爵(英国)、赫贝尔特(英国)、费伦茨 •凯万尼(匈牙利)、古特·雅尔科沃斯基(波希米亚)、苏比亚尔(阿根延)、卡夫(新西兰)、卢克齐•帕利伯爵(意大利)、放•布齐伯爵(比利时)、丹德时亚•卡拉法大公(意大利)、黑衍哈特(德国)。
会议规定法语(现为英、法两种语言)为国际奥委会法定语言。大会还决定沿袭古奥运会传统,每四年举行一次运动会,还规定奥运会的比赛项目为田径、水上运动(包括帆船、划船、游泳)、击剑、摔跤、拳击、马术、射击、体操、球类运动等。第一届奥运会原定于1900年于巴黎举行,后来考虑希腊为古代奥运会发源地,在希腊举行比在巴黎意义更重大些,顾拜旦尊重了大家的意见。大会决定把第一届会期改在1896年,鉴于古代奥运会遗址奥林匹亚已成了一片废墟,会址改设在希腊首都雅典。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为避免战火洗劫,1915年4月10日总部从巴黎迁到瑞士洛桑。在瑞士洛桑,有奥林匹克博物馆,奥林匹克研究中心,还有以顾拜旦名字命名的大街,体育场,等等。多年来,洛桑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无怪乎有人将之称为“奥林匹克之都”。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宗旨与任务
1894年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在法国巴黎成立,这是当时部分委员的合影。其中右三为现代奥运会的先驱顾拜旦,右二为第一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希腊人维凯拉斯。宗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管理机构,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的要求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确保奥运会按时、顺利举行,并且积极、支持女子运动的发展,推广运动精神,保护运动员。鼓励组织和发展体育运动和体育竞赛;在奥林匹克思想指导下,鼓舞和领导体育运动,从而促进和加强各国运动员之间的友谊;保证按期举办奥运会。
主要任务
起草,执行和监督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大会、执委会的相关决议和政策。
准备和监督各相关工作委员会;
负责与各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奥委会和各举办国奥运会组委会的联络工作。
协调奥运会准备工作。
组织和准备其他奥林匹克活动。
传递奥林匹克运动的相关信息。
向奥运会申办城市提出相关的建议。
与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的体育,卫生和文化等相关机构联系。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与体育组织的关系
国际奥委会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关系。严格地说,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国家或地区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只是相互承认的问题,不是隶属关系。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奥委会,只有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才有权参加奥运会的预选赛和决赛。而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应至少由五个奥林匹克项目的全国或地区协会组成,这些协会还必须是有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会员。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名称必须经国际奥委会批准。
国际奥委会认可的奥运项目
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只有在国际奥委会承认后,它所辖的项目才有可能列入奥运会比赛。被列入奥运会的单项体育组织有29个: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国际赛艇联合会、国际羽毛球联合会、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国际有舵雪橇联合会、国际业余拳击联合会、国际划艇联合会、国际业余自行车联合会、国际马术联合会、国际击剑联合会、国际足球联合会、国际体操联合会、国际手球联合会、国际曲棍球联合会、国际冰球联合会、国际柔道联合会、国际无舵雪橇联合会、国际业余摔跤联合会、国际游泳联合会、国际现代五项和冬季两项联盟、国际滑冰联盟、国际乒乓球联合会、国际网球联合会、国际射击联盟、国际射箭联合会、国际排球联合会、国际举重联合会、国际帆船联盟。这些单项体育组织所辖的项目,已经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
国际现代五项和冬季两项联盟,是在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中都设有项目的唯一国际体育组织。各个单项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的批准条件是:夏季奥运会的男子项目至少需在40个国家三大洲,女子项目至少需在25个国家两洲得到广泛的开展;冬季奥运会的男子项目至少在25个国家和两大洲,女子项目至少在20个国家和两大洲得到广泛开展。
国际奥委会承认的体育组织
除了被列入奥运会项目的相关体育组织,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还有:国际棒球联合会、国际冰上溜石联合会、国际定向跑联合会、国际回力球联合会、国际地滚球联合会、国际轮滑联合会、国际垒球联合会、世界跆拳道联合会;世界滑水联合会、世界空手道协会联盟,共10个。但这些组织所辖的项目尚不是奥运会项目,有待以后积极争取。各个单项列入奥运会正式比赛的批准条件是:夏季奥运会的男子项目至少需在40个国家三大洲,女子项目至少需在25个国家两洲得到广泛的开展;冬季奥运会的男子项目至少在25个国家和两大洲,女子项目至少在20个国家和两大洲得到广泛开展。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出版物
《奥林匹克月刊》 、《奥林匹克通讯》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组织机构
国际奥委会场设机构主要有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国际奥委会主席、国际奥委会秘书处。国际奥委会下设11个委员会:道德委员会、2000年委员会、协调委员会、药物委员会、奥林匹克教育和文化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环境委员会、人道主义事物委员会、奥林匹克运动女子委员会、大众体育委员会和奥林匹克收藏家委员会。
国际奥委会的日常工作,在国际奥委会主席的管理下,由国际奥委会总干事负责,并由国际奥委会干事协助管理工作。各干事处理自己管理的机构、部门的相关事宜。它包括:奥运会,国际合作和发展,财务和管理,体育,国家奥委会联络,技术,通讯,信息管理,媒体和市场服务,法律事务,医疗和科技,奥林匹克博物馆以及奥林匹克团结计划。
(1)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简称为全会,是国际奥委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其决定是最终决定。全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特别全会由主席提议或应至少三分之一委员的书面要求召开。国际奥委会全体会议的任务之一,是选定每届奥运会的主办城市。根据国际奥委会的规定,主席不参加申办奥运会的投票。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委员以个人身分选入而不代表国家。1965年后当选的委员,年满72岁退休。由奥委会全体会议选出国际奥委会主席,任期8年。主席任期的延长期限只有4年。全体会议还要选出任期4年的4名副主席和6名委员,由他们与主席一起组成执行委员会。法语和英语是国际奥委会的两种官方工作语言,它还有另外四种工作语言:德语、西班牙语、俄语和阿拉伯语。现任主席雅克·罗格( 比利时人,Jacques Rogge),2001年7月任职。国际奥委会委员是由奥委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委员数目并不是固定的。
(2)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处理国际奥委会日常事务的机构,由全会授权,行使国际奥委会的职责。执委会成员有国际奥委会全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执委会主席任期8年,可以竞选连任一次,但是只有4年的任期。副主席和其他委员任期为4年。任期己满的执委除非竞选副主席或主席,不能竞选连任。
执委会的权力和职责是:维护《奥林匹克宪章》,承担国际奥委会行政管理的最终责任,批准国际奥委会的内部组织、组织体制以及一切与其组织有关的内部规章,负责国际奥委会的财务管理,并准备年度报告;就有关规则或附则的修改建议向全会提出报告,向国际奥委会全会推荐国际奥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国际奥委会全会的议程;根据执委会主席的提议,任免总干事和秘书长,并决定他们的提升、处分和薪俸;保管国际奥委会档案;以它认为最适当的形式(条例、规定、标准、准则、须知、指示)制定一切必要的规章,确保《奥林匹克宪章》的正确实施和奥运会的举办;执行全会赋予的其他一切职责。组委会会议经主席提议或执委会多数委员的要求,由主席召开。执委会每年开会4—5次。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设立于1921年,最初由5人组成,当时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的顾拜旦本人不是执委会主席。首届执委会的主席是布洛奈。1925年5月国际奥委会在布拉格召开的第24次全会决定国际奥委会主席即为执委会主席,于是同年接替顾拜旦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的比利时人巴耶·拉图尔也成为执委会主席。执委会成员后来增至9人,尔后又由11人组成,现由15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4人和委员10人,主席是比利时人罗格(2001年当选),副主席是德国人巴赫(2000年当选)、俄罗斯人斯米尔诺夫(Vitaly Smirnov,2001年当选)、美国人埃斯顿(James L.Easton,2002年当选)和韩国人金云龙(Un Yong Kim,2003年当选)。执委为瑞典人林德伯格(Gunilla Lindberg)、意大利人卡拉罗(Franco Carraro)、瑞士人奥斯瓦尔德(Denis Oswald)、墨西哥人雷纳(Mario Vazquez Rana)、辛奎塔(Ottavio Cinquanta)、 乌克兰人布勃卡(Sergey ubka)、希腊人尼克劳(Lambis V.Nikolaou)、黎巴嫩人霍里(Toni Khoury)、 挪威人海伯格(Gerhard Heiberg)和几内亚人迪亚罗(Alpha Ibrahim Diallo)。
执行委员会管理国际奥委会事务。执行全会赋予的一切职责,执行委员会会议根据主席提议或执行委员会多数委员的要求由主席召开。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3)奥委会主席。 国际奥委会主席在奥林匹克周期第二年举行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任期8年,可延任4年。国际奥委会主席是国际奥委会的法人代表,主持国际奥委会的全部活动。有权建立常设的或在必要时建立临时的委员会和工作组,并确定其职权范围,指派其成员。一旦认为它们已经完成工作,可决定予以解散。国际奥委会成立之初,现代奥运会创始人顾拜且提出主席轮流制,即国际奥委会主席由奥运会举办国的委员担任,4年轮换一次,以体现奥林匹克运动的国际性。
历任国际奥委会主席
1894年至1896年:泽·维凯拉斯(希腊);
1896年至1925年:皮埃尔·德·顾拜旦(法国);
1925年至1942年:亨·德·巴耶·拉图尔(比利时);
1942年至1952年:西·埃德斯特隆(瑞典)(1942年至1946年任临时主席,1946年至1952年任主席);
1952年至1972年:艾·布伦戴奇(美国);
1972年至1980年;米·莫·基拉宁(爱尔兰);
1980年至2001年7月:胡·安·萨马兰奇(西班牙);
2001年7月起:雅克·罗格(比利时)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员
国际奥委会所领导的奥林匹克运动包含所有同意并遵守《奥林匹克宪章》的组织和个人,他们隶屑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标准是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承认。目前,已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组织有:国家或地区奥委会202个;其管辖的运动项目被列为奥运会比赛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35个;其他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28个;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目前有:2004年雅典(希腊)第28届奥运会组委会;2006年都灵(意大利)第20届冬季奥运会组委会;2008年北京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和2010年温哥华第21届冬季奥运会组委会。世界性的或每个洲的国家或地区奥委会协会组织,其中有:各国奥委会总会(州OC)、非洲国家奥委会总会(ANOCA)、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 (OCA)、泛美体育组织(ODEPA)、中美洲和加勒比体育组织(ODECABE)、欧洲国家奥委会总会 (AENOC)、大洋洲国家奥委会总会(ONOC);国际奥委会所承认的体育组织还包括有一些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所组成的协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 (GAISF)、夏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SOIF)、冬季奥林匹克项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总会(AIWF),等等。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宪章》
《奥林匹克宪章》(Olympic Charter)是国际奥委会制定的关于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法律文件。宪章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宗旨、原则、成员资格、机构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奥林匹克各种活动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这个法律文件是约束所有奥林匹克活动参与者行为的最基本标准和各方进行合作的基础。
《奥林匹克宪章》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而逐渐完善。1894年国际奥委会成立时没有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只是确定了一些基本的意向与原则,如每4年举办一次奥运会以及国际奥委会与政府的关系等。
第一个具有宪章性质的文件是1908年由顾拜旦起草的《国际奥委会的地位》一文。这个文件对国际奥委会的任务、组织管理、委员产生方式等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阐述。其后,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奥林匹克运动的规章。在很长一个时期,这些规章的名称用语混乱,如“奥林匹克规则”(Olympic Rules)、“奥林匹克章程”(Olympic Statues) 和“奥运会规则”等。从1978年开始, 国际奥委会正式使用“奥林匹克宪章”这一名称。在实践中为了表述方便,人们将以前这些名称不同的规章也都称为“奥林匹克宪章”。
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国际奥委会在保持奥林匹克基本原则和精神始终如一的前提下,针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对《奥林匹克宪章》作过多次修改。现行的《奥林匹克宪章》在国际奥委会1996年7月18日亚特兰大第105次全会上批准生效。该宪章由“基本原则”、“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会”6部分组成,共74款,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思想、组织、活动和制度等重要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奥林匹克宪章》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述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确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目标,规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方向;
2、界定了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精神等重要概念,奠定了奥林匹克运动实现其目标的思想基础;
3、将奥林匹克运动组织体系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奥林匹克大家庭的各个成员,特别是三大支柱(即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这一运动中各自的位置、功能、任务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了清晰表述和规定,既保证了它们各自的独立性,又使它们互相联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功能体系,从而提供了一个与奥林匹克运动相应相称的组织基础;
4、界定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容,如奥运会、大众体育活动及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化活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会旗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会旗国际奥委会有自己的会旗。旗为白底无边,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系顾拜旦以它们能概括各会员国国旗的颜色而选定,但以后对这五种颜色又有其他解释。197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第四十期)强调,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国际奥委会会旗系1913年根据顾拜旦的构思而设计制作的。
1914年为庆祝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20周年,在巴黎举行的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卫普奥运会时,比利时国家奥委会绣了同样一面锦旗在当届奥运会上使用。运动会后,比利时将它赠给了国际奥委会并成为国际奥委会正式会旗。历届奥运会开幕式上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五环”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奥林匹克格言
奥林匹克格言,亦称奥林匹克座右铭或口号,系奥林匹克运动宗旨之一。格言“更快、更高、更强”(Citius,Altius,Fortius),是顾拜旦一位密友迪东(Henri martin Didon)于1895年提出的。他将这句话刻在他所办学校的门楣上。顾拜旦对此颇为赞同。1913年获国际奥委会正式批准,将它定为奥林匹克格言。1920年它又成为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此外,也有把“体育就是和平”、“重要的是参加,不是胜利”作为格言的。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历届国际奥委会主席
第一任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希腊人维凯拉斯首任主席
国际奥委会首任主席德米特留斯·维凯拉斯(Demetrius Vikelas 、希腊、1835—1908)是希腊诗人和教育家,维凯拉斯1835年生于希腊锡拉,作为泛希腊俱乐部会员,代表希腊参加了1894年顾拜旦主持召开的国际奥委会巴黎大会。会上,他积极支持希腊主办首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因此,根据当时的规定,国际奥委会主席应该是奥运会举办国家的人,会后被选为第一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从1894年任职到1896年。
第二任
第二届国际奥委会主席皮埃尔·顾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法国)顾拜旦的故居在法国的诺曼底省的米尔维勒城堡,古堡的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现代奥运之父、教育家、历史学家皮埃尔.顾拜旦:1863—1937。
第三任
第三届国际奥委会主席亨利·德·巴耶·拉图尔(Henri de Baillet-Latour , 1876—1942、比利时),这位国际奥委会第三任主席(1925-1942)出生于比利时贵族家庭,社会活动家和奥林匹克运动积极支持者,是顾拜旦的密友。
第四任
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西格弗里德·埃德斯特伦(Sigfried Edstrom , 1870—1964、瑞典)。国际奥委会第四任主席(1946-1952)是一位瑞典体育活动家。曾就读于美国、瑞士,担任过动力工程师。喜爱田径运动,大学时期曾创瑞典国家短跑纪录。
第五任
国际奥委会第五任主席艾弗里·布伦戴奇(Arery Brundage , 1887—1975、美国)。国际奥委会第五任主席(1952 -1972)是美国体育活动家。喜爱田径运动,曾参加 1912年斯德哥尔摩奥运会,获得田径比赛五项全能第五名。1914年、1916年、1918年三次获美国田径全能冠军。
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第六任
国际奥委会第六任主席迈克尔·莫里斯·基拉宁(Mihael Morris Killanin, 1914—1999、爱尔兰)。 国际奥委会第六任主席(1972 -1980)是爱尔兰记者、体育活动家。曾在英国《每日快报》、《每日邮报》等报刊任职。1937-1938年以军事通讯记者身份到中国及亚洲其它国家做战地采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从事文艺创作和电影导演,出过不少优秀作品。后投身体育事业,1950 年任爱尔兰奥委会主席。
第七任
国际奥委会第七任主席胡安.安东尼奥.萨马兰奇( Juan Antonio Samaranch ,1920- 西班牙), 是西班牙“凯沙”公司的董事长、体育活动家和外交家。
第八任
第八任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1942-),国际奥委会现任主席(2001—,比利时人)。罗格年轻时就表现出极高的体育天赋,曾是比利时橄榄球队的一员,又曾夺得帆船项目的一次世界冠军、两次世界亚军,参加过1968年、1972年和1976年三届奥运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要活动
北京奥运会田径比赛奥运会最早始于古希腊的奥林匹亚由古代希腊人民为祭神和崇拜英雄而举行的一些竞赛活动逐渐发展形成的。举行的地点就在古希腊雅典城西南方向360公里外的奥林匹亚村举行,因此而得名。
第一届古代奥运会于公元前776年举行,共举行过293次。后来罗马帝国的入侵古希腊后,由于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信奉基督教,禁止一切关于异教的活动,因此运动会在公元393年被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废除。
1889年,法国的顾拜旦男爵提出恢复奥林匹克运动的建议。第一届近代奥运会于1896年在希腊举行。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即使其间因故不能举行,届数仍然依次照算(第6、12、13届未举行。第6届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未能举行,第12,13届则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未能举行。)。 直至2004年 ,目前已经举行过28次奥运会,最近的一次是在希腊的雅典举行的奥运会。
目前,夏季奥运会设有28个体育运动项目:田径、划船(又称“赛艇”)、羽毛球、棒球、篮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马术、击剑、足球、体操、举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含跳水、水球、花样游泳)、现代五项、垒球、跆拳道、网球、乒乓球、射击、射箭、铁人三项、帆船和排球。
冬季奥运会设有7个运动大项(13个运动分项):冬季两项、雪车、溜冰石(又称“冰壶”)、冰球、雪橇、滑冰(含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和滑雪(含越野滑雪、跳台滑雪、北欧混合、自由滑雪、雪板滑雪)。
截至2004年3月,国际奥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已举行了115次。
第115届国际奥委会全会于2003年7月在布拉格召开,对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举办城市进行了表决。经过两轮投票+温哥华最后以56票胜出成为2010年第21届冬季奥运会举办城市。
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会议基本上第年召开四次。1999年10月在雅典召开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决定:每四年在奥运会的发祥地举办一届世界青年节;2004年5月在洛桑召开的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确定巴黎、纽约、莫斯科、伦敦和马德里为2012年第30届奥运会举办候选城市。
从1946年起,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分别与冬、夏季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之间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至今,共举行了69次这样的会议。从1952年起,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与国家奥委会之间也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至今,共举行了33次会议。
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八年举行一次。出席代表大会的除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名誉委员外,还有各国际单项体联、国家奥委会和其他获得国际奥委会承认的体育组织的代表,被邀请的运动员和知名人士。至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已举行过12次。第12届奥林匹克代表大会于1994年8月29日至9月3日在巴黎召开,它也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恢复100周年的庆祝活动的一部分。参加本届大会的代表共有3427人,其中:国际奥委会委员和名誉委员101人;来自 48个国际单项体联的代表132人;来自191个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代表407人;运动员代表67人;记者代表738人。在大会上发言的共达439人次。
除举办奥运会和召开有关会议外,国际奥委会还支持和赞助各国群体活动的开展,如各国奥委会在每年6月23日举行奥林匹克日长跑活动。
国际奥委会主张体育与文化和教育相结合,支持各国奥委会参加每年在希腊奥林匹亚开设的国际奥林匹克学会研讨会,支持各国举办体育集邮展览、体育题材的美术和文化展览或体育纪念品收藏展览等活动。
国际奥委会还与世界上联合国组织、各国政府和其他民间体育组织密切合作,召开与体育有关的专题研讨会,以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在全吐界的发展,促进体育运动更好地为人类健康、和平和友谊服务。这类会议有:世界体育科学代表大会、世界体育和环境代表大会、世界体育领域反对种族隔离代表大会、世界反兴奋剂代表大会,等等。在国际奥委会的倡议之下,2001年第56届联合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一项由世界上170多个国家提出的题为“通过体育和奥林匹克理想来建立一个和平和更加美好的世界”的决议,呼吁在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期间实现“奥林匹克休战”。
1999年2月,国际奥委会在洛桑召开了世界反兴奋剂大会。大会通过了《洛桑宣言》,决定成立一个世界性的、独立的反兴奋剂组织。国际奥委会承诺向该机构提供2500万美元的资金。2001年, “世界反兴奋剂组织”(WorldAnti dopingAgency,简称为 WADA)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
国际奥委会还积极参与各种人道主义的援助。 1996年,国际奥委会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愿采取积极具体措施为全球农村地区的人口谋取福利。国际奥委会与奔驰汽车公司就在6个非洲国家体育发展签订了一项耗资600万马克的“非洲奥林匹克计划”。1997年和1998年间,国际奥委会曾通过中国奥委会的协助,两次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体育界提供了食品援助。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向巴塞罗那市签署合同,帮助重建萨拉热窝的扎特拉体育设施。
近20年来,国际奥委会极力将奥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中的其它活动推向市场。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起,奥运会的主办者的经费收支一直保持着赢余,并能为各国参赛者提供适当的资助。1997年3月5日,国际奥委会同美国广播公司(NBC)签署了价值23亿美元电视转播权合同。根据协议,国际奥委会授予NBC在美国境内转播2004年奥运会、2006年冬奥会和2008年奥运会的权利,5月,国际奥委会和悉尼奥运会组委会共同与欧洲广播公司(EBU)签署了价值3.5亿美元的合同。另外,国际奥委会还制定了一项“奥林匹克计划”(T(DP),利用五环标志和各国奥委会的会徽和名称进行市场销售。这一计划的实施,使得各国奥委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奥委会均能从中受益。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事件及机构改革 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盐湖城申办丑闻
1998年12月,国际奥委会受到2002年盐湖城奥运会申办丑闻的指控。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立即指派一个独立委员会来搜集相关证据和材料,6周后,国际奥委会公布了调查结果,并向委员会大会报告了涉及丑闻的国际奥委会委员,最终导致4名委员的辞职,6名委员被除名,10名官员受到警告的处分。
国际奥委会机构改革
受盐湖城申办丑闻的影响,1999年国际奥委会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对国际奥委会进行相关的调整:
· 改变2006年冬奥会的申办流程,取消国际奥委会委员前往候选城市考察参观的活动。
· 从奥运会运动员中选择15名优秀运动员成为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
· 成立国际奥委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 国际奥委会委员任期为八年,通过选举进行更新。
· 国际奥委会委员总数为115名。
· 主席的任期为八年,任满后的延期为四年。
· 国际奥委会委员中,15名来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15名来自各国家奥委会,其他70名为独立个人委员。
· 国际奥委会委员年龄上限为70岁。
· 成立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
· 成立世界反兴奋剂委员会。
· 通过公布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收入来源和支出财务报告,增加国际奥委会的财务透明度。
· 国际奥委会大会首次向媒体开放。
伊万·斯拉夫科夫其他事件
2004年,印度尼西亚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哈桑因涉嫌在一起建设工程中进行非法活动被判刑。同年8月他被赶出了国际奥委会。
2005年,前国际奥委会副主席、韩国人金云龙被迫辞职。起因是他已经由于涉嫌韩国的体育-金钱腐败案件而被停职。为了避免被奥委会驱逐他不得不选择辞职。
2005年,保加利亚国际奥委会委员伊万·斯拉夫科夫涉嫌腐败活动,被赶出了国际奥委会。
2005年12月,国际奥委会委员,法国前体育部长和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110米栏金牌得主德鲁特因为腐败案件被停职。
2006年15日,韩国籍国际奥委会委员朴永圣因为涉嫌挪用公款,已经被暂时剥夺了委员资格。国际奥委会在一份声明中说,在国际奥委会道德委员会对朴永圣调查期间,朴永圣“一切与国际奥委会委员资格有关的权利都将被暂时剥夺”。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与国际奥委会关系
中国与奥林匹克运动的联系最早可以追溯到1895年。当时,中国清政府曾经接到希腊王储和近代奥运会发起人皮埃尔·德·顾拜旦的邀请书。但由于清政府不知“体育”为何物而未作答复。
1924年中国奥委会获得国际奥委会的承认。1979年10月,国际奥委会执委会名古屋会议通过决议,11月26日起正式恢复对中国奥委会的承认,确认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为中国全国性委员会,设在台北的奥委会以“中国台北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留在国际奥委会内。
1981年,何振梁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97年7月3日,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宣布香港将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奥运会。
2001年7月13日,国际奥委会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了第112届全会。此次会议上,中国北京在申办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的投票中胜出,获得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的主办权。目前,在国际奥委会中,中国奥委会和中国台北奥委会各有一名委员。
北京 2008 奥运会国际奥委会里的中国人
国际奥委会执委 于再清
国际奥委会委员 何振梁
在国际奥委会机构任职的成员
国际奥委会文化与奥林匹克教育委员会主席:何振梁
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委员:邓亚萍
国际奥委会妇女与体育工作委员会委员:吕圣荣
国际奥委会医务委员会运动生化委员会委员:吴侔天
国际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委员:高殿民
国际奥委会体育与环境委员会委员:邓亚萍
国际奥委会项目委员会委员:魏纪中
国际奥委会群众体育委员会委员:屠铭德
国际奥委会国际关系委员会委员:于再清
国际奥委会广播电视委员会委员:于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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