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字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多用于财政,意为亏本。
财政年度内财政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因会计上习惯用红字表示而故名。在我国,财政收支是通过国家预算平衡的,财政赤字通常表现为预算执行结果支大于收的差额,故亦称预算赤字。一年的财政收入代表可供国家当年集中掌握支配的一部分社会产品,财政支出大于收入,发生赤字,意味着由这部分支出所形成的社会购买力没有相应的社会产品作为物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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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国家不得已而增发纸币,即增加没有物资保证的货币发行。如果财政赤字过大,财政性货币发行过多,物资供应长期不能满足需要,就会发生通货膨胀,造成物价上涨,致使居民生活水平下降。因而应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财政支出,保持财政收支平衡。但由于工作失误或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也往往会使财政短收或超支,形成赤字。
一般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应当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不打赤字。坚持财政收支平衡,不能仅仅着眼于财政收支本身,还要将财政收支同整个国民收入分配联系起来看,防止虚假的平衡和隐蔽的赤字。
例如,计划确定的收入指标不切实际,执行中用挤占其他方面收入的办法实现,对应付的费用安排不足,支出留缺口等,这样形成的平衡就不是真正的、可靠的平衡,而是表面的虚假的平衡。企业虚报产值、利润,或发生产销脱节就会使一部分财政收入虚假,财政收支可能平衡,但实际上有隐蔽的赤字。 如果支出大于收入,略有赤字,这也是一种有利的状态,说明国家财政收入得到了有效、充分利用。但是我们必须把赤字控制在一定限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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