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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税
英文:mineral resources tax
释文:国家对采矿权人征收的税收。是实施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是针对自然资源的税种。其目的在于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使用和有效配置,调节矿山企业因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开采条件、资源自身优劣以及地理位置等客观存在的差异而产生的级差收益,以保证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调节级差收益在税收上的具体表现就是实行差别税额标准,对资源条件好的征收税额高些,资源条件差的税额低些。中国1994年税制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开采规定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都一律依法缴纳资源税。
税目如下: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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