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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臭氧层保护日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地球表面的臭氧层出现了严重的空洞,1974年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教授罗兰(F.Sherwood Rowland)和穆连(Mario Molina)发现。1987年9月16日,全球46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纽约签署《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签署),标志着各国对保护臭氧层的具体行动即将开始。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从1995年开始,每年的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旨在纪念1987年9月16日签署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由来
  臭氧层是指距离地球25-30公里处臭氧分子相对富集的大气平流层。它能吸收99%以上对人类有害的太阳紫外线,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所以,臭氧层被誉为地球上生物生存繁衍的保护伞。   197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罗兰和莫莱特发现,大气臭氧层已遭到严重破坏。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为了唤起公众环境保护意识,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每年的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Ozone Layer),要求所有缔约国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的目标,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日子。    已经过去的11届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针对保护臭氧层确立了一些臭氧层保护日的主题。   2005年的主题为“善待臭氧,安享阳光”;2004年的主题为“拯救蓝天,保护臭氧层:善待我们共同拥有的地球”;2000年的“拯救我们的天空:保护你自己;保护臭氧层”;以及1998年的宣传主题为:“为了地球上的生命,请购买有益于臭氧层的产品”等。这些主题反映出对于保护臭氧层的作用,保护臭氧层的紧迫性和对于全社会共同保护臭氧层的倡议。
历史背景
  臭氧层破坏是当前面临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之一,自70年代以来就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1976年起陆续召开了各种国际会议,通过了一系列保护臭氧层的决议。尤其在1985年发现了在南极周围臭氧层明显变薄,即所谓的“南极臭氧洞”问题之后,国际上保护臭氧层的呼声更加高涨。   1976年4月,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决定召开一次“评价整个臭氧层”国际会议之后,于1977年3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有32个国家参加的“专家会议”。会议通过了第一个“关于臭氧层行动的世界计划”。这个计划包括监测臭氧和太阳辐射、评价臭氧耗损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对生态系统和气候的影响,以及发展用于评价控制措施的费用及益处的方法等,并要求联合国环境署建立一个臭氧层问题协调委员会。这个计划提出了对受控物质生产和使用的控制。   1980年,协调委员会提出了臭氧耗损严重威胁着人类和地球生态系统这一评价结论。   1981年,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建立了一个工作小组,其任务是筹备保护臭氧层的全球性公约。   经过4年的艰苦工作,1985年3月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通过了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国际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该公约从1988年9月起生效。这个公约只规定了交换有关臭氧层信息和数据的条款,但对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条款却没有约束力。《公约》的宗旨和原则是正确的,促进了各国就保护臭氧层这一问题的合作研究和情报交流。   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对氯氟烃类物质进行控制,在审查世界各国氯氟烃类物质生产、使用、贸易的统计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国际会议协商和讨论,于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   “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参与条约的每个成员组织(国家或国家集团)将冻结并依照缩减时间表来减少5种氟利昂的生产和消耗,冻结并减少3种溴代物的生产的消耗。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5组氟利昂的大部分消耗量,将从1989年7月1日起,冻结在1986年使用量的水平上;从1993年7月1日起,其消耗量不得超过1986年使用量的80%;从1998年7月1日起,减少到1986年使用量的50%。   “蒙特利尔议定书”实施后的调查表明,根据议定书规定的控制进程并不理想。   1989年3-5月,联合国环境署连续召开了保护臭氧层伦敦会议与“公约”和“议定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赫尔辛基会议,进一步强调保护臭氧层的紧迫性,并于1989年5月2日通过了《保护臭氧层赫尔辛基宣言》,鼓励所有尚未参加《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家尽早参加;同意在适当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情况下,尽可能地但不迟于2000年取消受控氯氟烃类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尽可能早地控制和削减其它消耗臭氧的物质;加速替代产品和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促进发展中国家获得有关科学情报、研究成果和培训,并寻求发展适当资金机制促进以最低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和替换设备。   1990年6月20-29日,联合国环境规则署在伦敦召开了关于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国第二次会议。57个缔约国中的53个国家的环境部长或高级官员及欧共体代表参加了会议。此外,还有40个非缔约国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次大会又通过了若干补充条款,修正和扩大了对有害臭氧层物质的控制范围,受控物质由原来的2类8种扩大到7类上百种。规定缔约国在2000年或更早的时间里淘汰氟利昂和哈龙。到1995年,四氯化碳将减少85%;到2000年将全部淘汰。到2000年,三氯乙烷将减少70%;2005年以前全部淘汰。
[编辑本段]保护地球
  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每年的9月16日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要求所有缔约国按照《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的目标,采取具体行动纪念这个日子。2004年的主题是:“拯救蓝天,保护臭氧层:善待我们共同拥有的星球”。   1974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罗兰和莫莱特发现,大气臭氧层已遭到严重破坏,人类头顶上的一把“伞”已出现空洞,并造成地球温室效应加剧,长期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全球气候、生态平衡和农业生产。此后20多年来,世界各国竞相投入人力、物力,进行氟里昂替代物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为唤起公众环境保护意识,联合国规定从1995年起,每年的9 月1 6 日为国际臭氧层保护日,在这一天,各成员国相应开展纪念活动。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大量使用C F C 等臭氧层耗损物质的历史还比较短,消费的总量只占世界已消费总量中的很小份额。但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C F C 的使用量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发展中国家最大的O D S (臭氧层耗损物质)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7年通过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协定书》和1992年的第四次缔约国会议决定,发达国家到1996年1 月1 日将完全淘汰耗损臭氧层的C F C 物质。所以今后几年我国将在淘汰O D S 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将于2010 年最终淘汰臭氧层消耗物质。   家用制冷工业作为O D S 的消费行业之一,对保护臭氧层有着责无旁贷的使命。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经多方研究论证,确定了《中国家用制冷工业C F C 逐步淘汰战略研究》,制订了产业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替代将是渐进的过程,在技术成熟和经济可行的基础上,尽早淘汰C F C 物质基本原则,尽量采用国际上已商业化的成熟技术路线,采取先示范,后推广的方法,分期分批的实现生产线转换,最终达到削减目标。
采取措施
  保护臭氧层采取的措施 :面对臭氧层被破坏的严峻形势,在联合国环境署的组织协调下,国际社会于1985年制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确定了国际合作保护臭氧层的原则;1987年又制定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确定了全球保护臭氧层国际合作的框架。   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规定,各签约国分阶段停止生产和使用CFCs制冷剂,发达国家要在1996年1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使用CFCs制冷剂,而其他所有国家都要在2010年1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使用CFCs制冷剂,现有设备和新设备都要改用无CFC制冷剂。   中国政府也于1989年和1991年分别签定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成为缔约国。   2008年止,签署《维也纳公约》的国家共有176个;签署《蒙特利尔议定书》的国家共有175个。保护臭氧层,是迄今人类最为成功的全球性合作。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每年召开一次。1999年11月,第十一次《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在首都北京召开,共有21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人参加,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这是人类在保护自身生存环境方面召开的一次国际盛会,不仅对进一步推动各缔约方在保护臭氧层方面的国际合作产生积极影响,还将促进我国加快淘汰对臭氧层起到直接破坏作用的CFCs类物质。
[编辑本段]中国政府文件及行动
  1993年元月国务院批准出台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简称为《国家方案》)。   按照有关条款,中国已从1999年7月1日起冻结了CFCs制冷剂的生产和消费,在此基础上逐步消减,并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完全淘汰CFCs制冷剂。禁止使用CFCs,为中国进一步的履约工作奠定了基础。   中国是CFC类制冷剂生产和消费大国,氟里昂保有量达50多万吨,其消费量占全世界总量的一半以上。作为缔约国之一,中国政府向国际承诺:将与世界各国联手拯救臭氧层。为此,中国政府计划用10年时间,在生产和消费领域淘汰CFC类物质,直至2010年在中国完全禁止使用CFCs。
保护臭氧层具体措施
  (1)采用分步走的方式:考虑到有关经济和技术因素,对ODS的淘汰,规定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淘汰速度和淘汰的最后期限。   (2)建立多边基金: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要求,在《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中加入了建立多边基金这一条款。中国代表团对该资金的建立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多边基金每三年进行增资,由多边基金执委会决定各国项目资助额。   (3)开发和使用CFCs的替代品――绿色环保制冷剂:臭氧层已遭到前所未有的破坏,为了人类的共同家园,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的出路只有一条,就是:停止生产和使用CFCs制冷剂,开发和使用绿色环保型制冷剂。
保护计划
  智利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实施保护臭氧层计划   智利是1990年加入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的。1994年,智利全国环境委员会开始制订保护臭氧层的长远规划,限制使用破坏臭氧层的甲基溴和氯氟烃等化学物质。   甲基溴是智利果农近40多年来用以杀灭虫害的有效农药,全国13个行政大区就有8个大区需要使用这种农药。但自实施规划两年多来,该国已减少使用这种农药约450吨。   智利过去对甲基溴的消费限制主要是通过全国环境委员会对达标企业给予补贴、奖励的方式进行的。为了巩固现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支持智利继续实施保护臭氧层计划,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已决定提供一笔80.5万美元的基金,用以开发替代技术,力争使该国甲基溴使用量在2007年降至126吨。   智利氯氟烃的使用量已从1999年的83万吨降至2001年的40万吨。为了进一步限制对这种化学物质的使用,智利准备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资助下,从今年起开始对26家医院的制冷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使这些医院率先停止使用氯氟烃。
中国大事记
  1989.4.26~5.5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一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一次大会上,中国代表团提出设立保护臭氧层国际基金的建议。   1989.7.14国务院以国函【1989】49号文决定我国正式加入《维也纳公约》。   1989.9.11中国由外交部正式提出加入《维也纳公约》   1991.6.17~21在《维也纳公约》缔约方第二次会议与《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宣布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   1991.7.15中国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   1993.1.12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3.3.8~10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3.4.20~23国家环保局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工程联合会在北京联合召开了“氯氟碳与哈龙替代技术保护臭氧层国际会议”。   1994.5.9~10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方案》烟草行业补充方案。   1995.5.18在天津举行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天津聚氨酯软泡生产无CFC技术改造”项目的产权移交仪式。这是中国完成的第一个多边基金投资项目。   1995.6.11~18“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业战略国际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1995.7.26~28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世行和中国政府共同开展“哈龙行业整体申报新机制的研究”的项目。   1995.9.16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北京市环保部门共同在北京商业街道设立纪念9·16国际臭氧日宣传站,发放了有关保护臭氧层的宣传材料,展出替代产品。   1996.1.9~10化工部在浙江召开了“国内开发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技术交流会”。   1996.9.16~17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   1997.1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决定组织修订《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7.6.5国家环境保护局及中国轻工总会等9个部委以环控(1997)0366号文发布《关于在气雾剂行业禁止使用氯氟化碳类物质的通告》。   1997.7.2机械工业部以机汽发(1997)099号发布《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停止使用氟利昂物质的通知》。   1997.11《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在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23次会议上被批准,获赠款6200万美元。   1998.9.16~1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署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纪念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大会暨《国家方案》修订及国际政策研讨会”。   1998.11.11~13第26次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会议批准了《中国汽车空调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770万美元。   1998.11.24《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上决定中国为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的主办国。   1999.3.25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第27次会议批准了《中国化工行业整体淘汰计划》,赠款总额1.5亿美元。   1999.4国务院批准成立第十一次《蒙特利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组织委员会。   1999.5.3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石油化学工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全氯氟烃产品(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1999.9.1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北京少儿活动中心举行了向全国少年儿童赠送保护臭氧层儿童画册仪式。   1999.11.15国务院批准实施由18个部委会签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   1999.11.26国家环保总局、机械工业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限期停止使用CFC—12汽车空调器的通知》。   1999.11.29~12.3《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维也纳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   1999.12.3国家环保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0.1.19国家环保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发布〈中国进出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2000.2.18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消防局发出《关于1998年度哈龙淘汰执行项目企业停止生产和销售哈龙产品的通知》。   2000.3.1国家环保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海关总署联合以环发(2004)48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外经贸委(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发出了《关于禁止企业突击进口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四氯化碳的紧急通告》。   2000.3.29~31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中国清洗行业ODS整体淘汰计划》赠款额5200万美元,《中国烟草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赠款额1100万美元。   2000.4.13国家环保局对外经济合作部及海关总署以环发(2000)85号文发布《关于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2000.5.11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于申请2000年度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配额的通知》。   2000.6.1~2国家环保总局项目管理办公室召开首次P.M.O工作交流暨培训会议。   2000.8.9~11中国信息产业部与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清洗行业ODS淘汰工作会议。   2000.11.15~17,根据《中国第四批消耗臭氧层物质项目(ODS-IV)实施手册》(CFCs生产行业)的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联合组织了化工行业ODS整体淘汰计划中2000年年度计划中部分CFCs生产关厂企业的现场验收。   2000.12.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关于督促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定期检查维护职责确保有效扑救初起火灾的通知(公消[2000]423号)。   2001.1.14“保护臭氧层多边基金资助10000吨/年HFC-134a 生产建设项目(第一期5000吨/年)”合同签字仪式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2001.1.14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工作协调会在京召开。   2001.1.11中国洗净工程技术合作协会2001年理事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2001.6.7,大连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淘汰哈龙灭火器(剂)暨推广使用环保型水成膜灭火器(剂)的通知”(大公发[2001]29号)。   2001.3~5月,烟草行业工作组分别组织拆除了张家口、杭州、毕节、铜仁等4家卷烟厂的CFC-11烟丝膨胀装置6台套,按时完成了2001年上半年的拆除工作。   2001.4,《中国保护臭氧层行动》刊物通讯员会议召开。   2001.4.23~25,清洗行业工作组曾在京召开专家培训会,就多边基金规则以及清洗行业ODS替代技术方案选择的原则等方面对专家进行了培训。   2001.5.15,呈交《中国泡沫行业ODS整体淘汰计划》给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希望在2001年7月份召开的第35次多边基金执委会上讨论。   2001.6.26~27,全国汽车空调行业CFC整体淘汰(培训)会在北京举行。   2001.7,清洗行业计划2000年度淘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签署。   2001.8.13~16,《易燃气雾剂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简称《安全管理规定》)第三次培训会在厦门召开。   2001.8.23~24.,中国部分地区海关官员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出口管理培训班在杭州举行。   2001.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环发[2001]81号)。   2001.9.14,“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在京隆重举行,活动期间,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五集系列宣传片和英语访谈节目;与《中国环境报》合作制作“保护臭氧层特刊”;并开展了征集“保护臭氧层宣传用语和图标”活动。   2001.9.17~25,《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秘书处清洗项目评估团对在我国实施的部分清洗行业削减ODS项目进行了评估。   2001.12.17~19,中意合作甲基溴国家战略和替代技术国际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控制进口以CFC-12为空调制冷工质的汽车及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压缩机的有关事项”的公告(环发[2001]207号)。   2001.12.20~22,清洗行业ODS清洗剂淘汰项目技术规格评审会在北京召开。   2001.12.3《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第35次会议上,《中国PU泡沫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获得批准,共获赠款5384.6万美元。   2002年中国汽车空调行业实现ODS整体淘汰目标。   2002.1.16~18,“中国臭氧层保护政策地方培训战略”一期项目教员培训班在京举办。   2002.1.15,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副总干事Angelo D Ambrosio先生率领Seniz H.Yalcindag女士、Tamas Grof博士等组成的高层代表团访问了国家环保总局。   2002.1.7~11,中国代表团赴日考察了制冷维修行业ODS淘汰情况。   2002.1.28,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在北京召开了ODS进出口企业座谈会。   2002.1.24~2.2,哈龙回收设备考察团(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公安部消防局、广东省消防大队以及广东胜捷消防器材厂组成)访问了澳大利亚国家哈龙银行。   2002.1.25~28,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化工组组成三个检查小组,走访了目前持有CFCs生产配额许可证的6家CFCs生产企业,对《驻厂督查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2.2.25,甲基溴小型研讨会召开。   2002.2.4~8,国家审计署主办,中国清洗行业ODS淘汰计划绩效审计培训班在深圳召开。   2002.6.20,发布“关于下发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清洗剂实行使用许可证的通知”(环经函[2002]28号)。   2002.8,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工业与技术经济司在西安市举办了第二期中国消耗臭氧层物质(ODS)进出口管理海关官员培训班。   2002年6月18日-21日, 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泡沫工作组在河北廊坊市召开了泡沫行业计划的第一个项目评估会议   2003.4中国政府正式签署《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2005年1月1日,将甲基溴的生产和消费减少20%,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完全淘汰必要用途之外的积极修生产和消费。   2003.4.23~24,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世界银行联合组织的“2003中国聚氨酯行业整体淘汰ODS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   2003.5.27,发布“关于实施四氯化碳消费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通知”(环经函[2003]13号)。   2003.7.1,发布“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或改建1,1,1-三氯乙烷和甲基溴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3]60号)。   2003.7.28~29,外经办三处泡沫行业特别工作组在大连举办了项目培训会。   2003.7,为表彰保护臭氧层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我国政府开始设立“保护臭氧层贡献奖”,奖励对保护臭氧层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   2003.9,国家建设部、国家建筑产品标准局在江苏仪征举行《喷涂聚氨酯硬泡体防水保温材料》国家标准审定会。   2003.9.16,由国家环保总局主办的首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副局长祝光耀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保护臭氧层秘书处、蒙特利尔多边基金执委会秘书处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向获得特别金奖和金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2003.9.17,中国淘汰甲基溴国家行动方案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2003.10.25,大庆石油管理局精细化工厂隆重举行5万吨/年混合戊烷精细分离装置投产庆典,这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戊烷发泡剂生产基地。   2003.11.14,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中国作为优秀的履约国家,获得了2003年度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保护臭氧层机构杰出贡献奖。   2003.12.25~26,外经办三处泡沫行业特别工作组在北京为2002年获批准项目企业和2003年新批项目企业举办了PU泡沫行业项目培训会。   2004年2月26~28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监察局和外经办联合在厦门举办了“全国重点省市环境监察人员打击ODS非法生产专题培训会”。   2004.4,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蒙特利尔议定书项目产权移交签字仪式在北京联合国大楼举行。   2004.5.1起,吉林省开始逐步淘汰氟里昂,到2005年5月1日,氟里昂将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   2004.7,由德国HUHREN公司捐赠的一套用于回收、提纯、回罐在用汽车氟里昂的设备,由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转赠给北京运通集团。   2004.7.26,“2004年拜耳青年环境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10名记者获得“2004年拜耳青年环境记者奖”,15名大学生被授予“2004年拜耳青年环境特使”称号。   2004.8.28,“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与可持续发展——‘绿色中国’第八届论坛”在北京举行。   2004.9.16~17,国际臭氧日暨第二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仪式及ODS替代品新闻发布会在西安市举行。来自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多边基金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国际机构的代表,国家相关部委、协会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活动。   2004.12,美国杜邦公司与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杜邦三爱富氟化物(常熟)有限公司投产仪式,在常熟国际化工园区隆重举行。   2005.1,烟台万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成功开发出难燃级聚异氰脲酸酯硬泡原料及泡沫制品。   2005.3.29,“中国PU泡沫行业整体淘汰CFC-11计划项目培训班”在浙江省杭州市新侨饭店召开。   2005.3.30,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聚氨酯制品专业委员会在杭州新侨饭店组织召开了“聚氨酯制品行业阻燃标准研讨会”。   2005.4.16~17,建材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在安徽黄山市组织召开了“GB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标准修订研讨会”。   2005.7.1日起,山东省开始禁止使用CFC制冷剂。   2005.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纪念大会暨国际臭氧日暨第三届“保护臭氧层贡献奖”颁奖仪式在深圳市举行。部分省市在会上发出了关于保护臭氧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倡议。   2005.9.17,召开了保护臭氧层管理政策、ODS替代技术、淘汰ODS新行业机制等内容的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保护臭氧层立法国际研讨会、中国HCFC管理战略国际研讨会、创建臭氧层友好省市国际研讨会和甲基溴生物替代技术研讨会等系列研讨会。   2005.11.14~15,“第一届中国聚氨酯行业发展国际论坛暨2005PU泡沫行业加速淘汰ODS专题峰会”在上海良安大饭店隆重召开   2005.12.19,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常熟三爱富中昊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世界银行伞型碳基金签订了碳减排购买协议,以实施有史以来世界最大的碳减排项目。   2005.12,由陕西化建公司承建的我国第一套新型环保工业生产装置HFC-125a在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顺利投入试运行。   2006.2.26,为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履行国际公约,填补HFC-134a巨大需求缺口,中化集团开工建设国内最大的HFC-134a生产项目。   2006.5.12,岳集团最终就目前世界最大的CDM项目与日本新日铁钢铁公司和三菱商事达成了最后协议。
世界大事记
  1975.8 Alliance for Responsible CFC Policy成立   1977.3 UNEP设立“臭氧层问题协调委员会 (CCOL) ”   1978.3 美国禁止制造以CFC-11及CFC-12作为推进剂的喷雾产品   1979.3 加拿大禁止喷雾产品使用CFC   1979.6 北欧国家禁止喷雾产品使用CFC   1980.3 欧洲共同体冻结CFC-11及CFC-12的生产能力   1980.4 UNEP第八次管理理事会通过“ CFC管制提案”   1980.11 CCOL第四次会议提案臭氧层保护条约   1980.12 日本冻结CFC-11及CFC-12的生产能力   1985.3 UNEP在奥地利召开会议,通过“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协定”   1987.9 UNEP在加拿大召开会议,通过“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议定书”,将五种CFC及三种哈龙列管   1988.1 美国举办第一届CFC及哈龙替代品国际研讨会,之后每年举办一次   1988.4 美国食品容器及包装协会宣布不使用以CFC制造的容器   1988.8.22 维也纳公约生效   1989.1.1 蒙特利尔议定书生效   1989.3 地球之友和绿色和平组织举办CFC议题国际市民座谈会   1989.4 维也纳公约第一次缔约国会议,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   1989.5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一次缔约国会议在芬兰赫尔辛基召开,发表“赫尔辛基宣言”   1989.7.1 开始管制五种CFC的生产量及消费量   1990.6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二次缔约国会议,在英国伦敦举行,通过伦敦修正案   1991.6 维也纳公约第二次缔约国会议,在肯亚内罗毕举行   1991.6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通过含CFC或哈龙之制品的贸易限制名单   1992.1.1 开始管制三种哈龙的生产量及消费量   1992.2 美国宣布于1995年底废除CFC   1992.5 含CFC或哈龙之制品的贸易限制生效   1992.8.10 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生效   1992.11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四次缔约国会议,通过哥本哈根修正案   1993.11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五次缔约国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1993.11 维也纳公约第三次缔约国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   1994.1.1 开始将哈龙的年生产量及年消费量限制于零或以下   1994.6.14 蒙特利尔议定书哥本哈根修正案生效   1994.10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六次缔约国会议,在肯亚内洛比召开,通过三项1996年ODS必要用途   1995.1 开始管制溴化甲烷的生产量及消费量   1995.9.16 全世界第一个“国际臭氧层保护日”   1995.12 蒙特利尔议定书第七次缔约国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决议降低HCFC的消费基准量,并制定溴化甲烷的管制日程及贸易限制规定   1995.12 维也纳协定十周年庆祝活动,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特颁“全球臭氧奖1996.1.1 开始将五种CFC、其他CFC、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及HBFC的年生产量及年消费量限制于零或以下,并开始管制HCFC的消费量
保护主题
  中国的国际臭氧日纪念活动以“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行动”为主题   1998年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请购买有益于臭氧层的产品”   1999年国际保护臭氧层日的主题是:“保护天空,保护臭氧层”   2000年的主题是:“拯救我们的天空:保护你自己;保护臭氧层”   2004年的主题是:“拯救蓝天,保护臭氧层:善待我们共同拥有的星球”   2005年的主题是“善待臭氧,安享阳光”   2006年的主题是“保护臭氧层,拯救地球生命”   2008年的主题为“全球携手,共享益处”   2009年的主题为“全球参与,携手保护臭氧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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