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国集团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77国集团 (Group of 77 -- G77) 是发展中国家在维护自己经济权益的斗争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虽然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但在经济上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独立,依然受国际经济 旧秩序的影响。1963年第18届联合国大会讨论召开贸易和发展会议时,73个亚、非、拉国家和南斯拉夫、新西兰共同提出一个联合宣言,形成“75国集团”。后来肯尼亚、韩国、越南加入,新西兰宣布退出。1964年6月1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产生尖锐分歧。77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联合起来,再次发表了《77国联合宣言》,要求建立新的、公正的国际经济秩序,并以此组成一个集团参加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谈判,因而该集团被称为77国集团。虽然后来成员国逐渐增加,但集团名称仍保持不变。它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工业发展组织中的活动非常活跃。每届联大和贸发会议举行之前该集团通常举行部长级会议,协调立场,研究对策,部长级会议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该组织成立多年来,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组织中共同利益的代表。它在促进南南合作、推动南北对话、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以及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主持的谈判中达成了一系列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国际公约和协定。
中国不是77国集团成员,但一贯重视发展同77国集团的合作,支持77国集团的正义主张和合理要求,并与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曾以特别客人或观察员的身份多次出席77国集团的部长级会议。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同该集团的关系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形成了“77国集团+中国”的新合作模式,目前中国已全面参加与该集团的所有会议和活动。2000年4月,来自77国集团122个成员国以及中国的高级代表团在古巴首都哈瓦那举行首届南方首脑会议。2005年6月,“77国集团+中国”第二届南方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
截至2005年5月,77国集团有成员国134个。
1964年6月1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上,77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表《七十七国联合宣言》,形成“七十七国集团”。到1988年2月,有12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该组织,但名称沿用未变。
七十七国集团的宗旨:是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合作,采取一致立场反对超级大国和帝国主义的控制、剥削和掠夺。主要活动方式是在每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之前,举行成员部长级会议,研究对策,协调立场,采取联合行动,为改革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同发达国家进行斗争。
1967年10月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阿尔及尔宪章》,决定以联合行动抵制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掠夺。第二次会议于1971年10月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通过《利马宣言》,谴责超级大国军备竞赛、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占领他国领土和对他国施加压力,要求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贸易、关税、援助、海运和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无权地位。
1974年4月,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由该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规定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原则:一切国家都有平等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的权利,都有权对其自然资源和国内一切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发展中国家有权建立原料和初级产品生产国联合组织等。
1976年2月,在马尼拉举行第三次会议,通过《马尼拉宣言》和《行动纲领》。1979年2月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阿鲁沙宣言》,强调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第五次会议于1983年4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中国不是77国集团成员,但一贯重视发展同77国集团的合作,支持77国集团的正义主张和合理要求,并与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曾以特别客人或观察员的身份多次出席77国集团的部长级会议。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同该集团的关系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的进展,形成了“77国集团+中国”的新合作模式,目前中国已全面参加与该集团的所有会议和活动。2000年4月,来自77国集团122个成员国以及中国的高级代表团在古巴首都哈瓦那举行首届南方首脑会议。2005年6月,“77国集团+中国”第二届南方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
截至2005年5月,77国集团有成员国134个。
1964年6月1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上,77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表《七十七国联合宣言》,形成“七十七国集团”。到1988年2月,有127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该组织,但名称沿用未变。
七十七国集团的宗旨:是加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合作,采取一致立场反对超级大国和帝国主义的控制、剥削和掠夺。主要活动方式是在每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之前,举行成员部长级会议,研究对策,协调立场,采取联合行动,为改革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同发达国家进行斗争。
1967年10月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阿尔及尔宪章》,决定以联合行动抵制发达国家的剥削和掠夺。第二次会议于1971年10月在秘鲁首都利马举行,通过《利马宣言》,谴责超级大国军备竞赛、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占领他国领土和对他国施加压力,要求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贸易、关税、援助、海运和自然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无权地位。
1974年4月,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由该集团起草的《关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动纲领》,规定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原则:一切国家都有平等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问题的权利,都有权对其自然资源和国内一切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发展中国家有权建立原料和初级产品生产国联合组织等。
1976年2月,在马尼拉举行第三次会议,通过《马尼拉宣言》和《行动纲领》。1979年2月在坦桑尼亚阿鲁沙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阿鲁沙宣言》,强调南北对话和南南合作。第五次会议于1983年4月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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