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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煤钢联营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欧洲煤钢联营是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联合其他的西欧国家的煤钢企业,建立的一个超国家的行业联合体,以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工业为基础。

     《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提出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计划,主张以法国和联邦德国的煤钢工业为基础,联合其他的西欧国家的煤钢企业,建立一个超国家的行业联合体,对煤钢进行了统一管理,此设想被称为“舒曼计划”。据此,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六国在巴黎签署了《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1952年7月25日条约正式生效。它使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民族国家通过把部分权力委托给某一超国家机构来开展国家间合作的范例;使法德关系的改善出现转机,标志着作为西欧联合先决条件的法德和解的开始。
     西欧部分国家为促成煤炭和钢铁工业一体化而成立的经济联合体。1950年法国外长舒曼提出“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即“舒曼计划”),建议愿将本国经济中的煤钢部门管理权委托给某一独立机构的国家成立煤钢共同市场。此后,法、西德、意、比、荷、卢等6个西欧国家开始在此计划基础上进行谈判。1951年4月18日上述6国在巴黎签订为期50年的《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它标志着欧洲煤钢联营正式成立。至1954年,这些国家的煤、焦炭、钢、生铁等的贸易壁垒几乎完全消除。联营先后制订一系列共同规章,监督卡特尔和调整企业合并。其中央执行机构决定价格、规定生产限额并被援权对违反条约、规章的企业进行处罚。欧洲煤钢联营使“欧洲煤钢联营计划”得以实现,以后又发展为欧洲经济共同体。1967年,其部长理事会和委员会与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对应机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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