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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蜀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屠蜀-屠杀         
    张献忠屠蜀
    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西进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在大西政权前期,虽手段强硬,但军纪尚可。后因四川各地明朝势力反抗强烈,张献忠于是决定杀戮报复。

    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汪兆麟献策屠蜀。次日,屠城成都,先杀男子,后逼妇女投江,被屠戮者不计其数,《纪事略》中说“不下四五百万”,实际数不可考。不久,又以“特科”的名义,骗四川的乡绅、士子、医卜僧道杂流到成都,后全部屠杀,被杀者万余人。

    顺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大杀大西军中的川籍士兵,除十四岁以下者全部尽杀。该年上半年,派兵分剿成都府属三十二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杀部队才全部回成都。《纪事略》说“正月十六日剿杀起,至五月尽回成都,查验功数,男妇不下千余万。”

    顺治三年春,张献忠在彭山江口大败于明军杨展,败退成都。五月,明总兵曾英进军成都,张献忠遂弃成都,向川北转移。沈荀蔚在《蜀难叙略》上说,由于受到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另有一说说张献忠在撤军时,嫌士兵太多于是大戮士兵,并杀尽军中随军妇女,但此说和其他文献想矛盾,较不可信。

    《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

    清朝时的书籍中,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怀疑,例如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清政府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但后来在广汉的一个公共墓地里,出土了张献忠的“圣谕碑”。碑文上却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续编绥寇纪略》和《明史》说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人,这数字明显夸大,当时的中国总人口还不到一亿(也有历史学家推测中国的人口在明万历年间达到了一亿二千万至两亿),这些事实说明清政府的宣传存在明显夸大的成分。

    尽管历史上农民起义有乱杀的现象,但张献忠屠杀到四川只剩下6万人是不可想象的,他这样做无疑是自毁长城。对此,《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论述:

    “《续编绥寇纪略》所记的张献忠起义军在川杀人数,绝不可靠。由此推想,旧史书上述几起张献忠起义军杀戮事件的记载,夸大渲染之处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上述杀戮事件,有多种 史书加以记载,而且除了细节的差异外,基本情况大体相同,这说明这些事件应是确有其事。...... 狭隘的地域观念,使他对四川人产生偏见,从而不仅杀了明朝残余势力,也杀了许多一般绅士,更杀了不少劳苦群众,这便使这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反人民 性。...... 由于张献忠之在四川大杀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这便使之严重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张献忠之大杀四川人,成为其后来遭到丧命惨败的一个 重要原因。”
    清军征蜀
    此外,清军也有乱杀的事实。清军平定四川2年后,1648年四川复反,清军又出兵围剿。“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清政府屠四川时的命令。

    后清军因镇压陕西、山西起义,无暇全力顾及四川,而张献忠余部孙可望、李定国等撤向云贵,于是四川本地各地军阀割据。各军阀名义上效忠南明永历政权,互相之间却征战不休,后孙可望又回兵平四川征讨各军阀,连年征战更加加剧了四川的惨况。1652年,陕西等地抗清起义已定,清廷派吴三桂重征四川,吴三桂平四川各军阀,击败南明刘文秀,四川再被清朝征服。

    由于清人记载张献忠战死时川人已几乎被其屠尽,而此后满人仍然在四川征战多年方将其平定,由这一矛盾也可以看出实际上张献忠进行的屠杀很可能规模没有达到清人所描述的那种地步。

屠蜀-其他灾害         
    天灾
    清同治十年《仪陇县志》载:“仪邑自明季之乱,几至靡有孑遗,其逃在山谷者,又值饥馑频仍,人相食,继以虎灾,道无行人,昼常扃户。”
    瘟疫
    《蜀碧》:“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睛,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死者朽卧床榻,无人掩葬”。顺治五年(1648年),内江“瘟疫大作,人皆徙散,数百里无人烟”。同年,川北又遭大旱,饿死者日无计。《铜梁县志》载1868年,该地“瘟疫四起,染者呕吐交作,腰疼如断,两脚麻木愈二三时之毙”。 
    虎患
    欧阳直的《蜀乱》记四川虎患,“蜀中升平时从无虎患,自献贼起营后三四年间,遍地皆虎,或一二十成群,或七八只同路,逾墙上屋,浮水登船爬楼,此皆古所未闻,人所不信者。”

    彭遵泗《蜀碧》载:顺治初年四川“遭乱既久,城中杂树蓊郁成林……多虎豹,形如魑魅饕餮。然穿屋顶逾城楼而下,搜其人必重伤,毙即弃去,不尽食也。白昼入城市,遗民数十家,日报为虎所害,有经数日,而一县之人俱尽残者”。

    顺治七年四川地方官员向朝廷奏称,顺庆府“查报户口,业已百无二、三矣!方图培养生聚渐望安康。奈频年以来,城市鞠为茂草,村疃尽变丛林,虎种滋生,日肆吞 噬。……据顺庆府附廓南充县知县黄梦卜申称:原报招徕户口人丁506名,虎噬228名,病死55名,现存223名。新招人丁74名,虎噬42名,现存32 名。”

    沈荀蔚《蜀难叙略》载:顺治八年春“川南虎豹大为民害,殆无虚日。乃闻川东下南尤甚。自戊子(顺治五年)已然,民数十家聚于高楼,外列大木栅,极其坚厚。而 虎亦入之;或自屋顶穿重楼而下,啮人以尽为度,亦不食。若取水,则悉众持兵杖多火鼓而出,然亦终有死者。如某州县民已食尽之报,往往见之。遗民之得免于刀 兵饥谨疫疠者,又尽于虎矣。虽营阵中亦不能免其一、二。”

    乾隆《富顺县志》卷5记载,清初“数年断绝人烟,虎豹生殖转盛,昼夜群游城郭村圩之内,不见一人驰逐之。其胆亦张,遇人即撄,甚至突墙排户,人不能御焉。残黎之多死于虎”。

    道光《綦江县志》卷10载綦江“群虎白日出没,下城楼窥破残人户。……行者虽五、七同群,执器械,前后中间必有一失。”

屠蜀-后记       

    《明会要》卷五十载:万历六年(1578年)四川省有“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十三”。到了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减至“一万八千零九十丁”(嘉庆《四川道志》卷十七)

    康熙七年(1668年)四川巡抚张德地在奏折说:“查川省现在孑遗,祖籍多系湖广人氏。访问乡老,俱言川中自昔每遭劫难,亦必至有土无人,无奈移外省人民填实地方。”

    康熙二十年(1681年) 七月九日,四川巡抚杭爱疏言:“蜀省久为贼踞,百姓逃亡,所存惟兵”。时方家瑛有诗《哀川北》:“七日发阆州,五日达潼川。中江近千里,四顾无人烟,蓬蒿 无道路,老树长原田。豺狼白昼嗥,猿穴啼树间……两川万百众,光后膏戈铤。锋镝苦未歇,饥疫频颠连。青磷照梓益,白骨横巴绵。遗老哭吞声,至今五十年”。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颁布《入籍四川例》和《垦荒令》;“凡流寓情愿垦荒居住者,将地亩永给为业”,“移民垦荒三、五年内免交赋税”。清光绪《大邑乡土志.户口》载;清初“全资两湖、江西、两广、山陕之人来邑垦荒生聚,麻城人较多,江西、山陕次之,两广又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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