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商务会员钢材特钢不锈炉料铁矿废钢煤焦铁合金有色化工水泥财经指数人才会展钢厂海外研究统计数据手机期货论坛百科搜索导航短信English
登录 注册

按字母顺序浏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热门关键字: 螺纹钢 铁矿石 电炉 炼钢 合金钢 转炉 结构钢
钢铁百科 - 钢之家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否决权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历史
否决权是为了保障联合国创始国──即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权益而设立。

于1944年的联合国成立会议上,通过中华民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应当成为常任理事国。

当时,法国已战败,被纳粹德国占领,但其国际联盟常任理事国地位、殖民力量和参与盟军活动的自由法国使法国与其余四国享有同等地位,而且当时英国积极为法国争取联合国的常任理事资格,用以对抗苏联。

1971年,中华民国政府的中国代表权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取代,其否决权亦顺理成章被转移。

联合国宪章第27条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

“ 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条第三项内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

朝鲜战争期间,苏联于安理会会议离席,以图妨碍安理会通过任何决议。虽然宪章上的明文规定,但苏联此举却被视为无约束力的缺席。此后,所有缺席和弃权票都不视为否决,故此常任理事国可以弃权而非否决来表达对议案的不满。

 否决权的行使
历史上大部分的否决权都是由苏联所行使。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是行使否决权最频繁的国家。[1]

直至2008年,5个常任理事国共行使262次否决权:

苏联/俄罗斯:123次(分别为121次、2次)
美国:82次
英国:32次
法国:18次
中国:7次(中华民国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6次) 
俄罗斯/苏联
在联合国成立早期,苏联外交人民委员及后来的外交部长维亚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莫洛托夫曾多次投反对票,故此他又被称为“否决先生”。事实上,历史上近半数的否决权的是由苏联行使的──在首10年就行使了79次。莫洛托夫不断否决接纳新成员国,以报复美国拒绝接纳苏联的盟国。苏联解体后,继承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俄罗斯仅小量行使其否决权。

美国
美国于1970年首次就罗德西亚危机行使否决权,并于1972年单独行使否决权,以阻挠制裁以色列的议案通过。自那时起,美国成为最常行使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主要用于否决批评以色列的议案(参见内格罗蓬特主义)。这也是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经常起磨擦的原因,从美国于2003年发动没获联合国授权的美伊战争可见。

中国
参见:中国与联合国
自1946年至1971年,安理会的中国席位都是由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在此期间,中华民国只在1955年年12月13日行使了一次否决权,以阻止蒙古加入联合国,因中华民国宣称蒙古为中国之一部分。直至1960年,苏联宣称若蒙古不获接纳成为会员国,它会阻止所有新独立的非洲国家加入。中华民国当局没有参加投票。

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于安理会的议席后,它第一次行使否决权是于1972年8月25日,以阻止孟加拉加入联合国。孟加拉国(原东巴基斯坦)申请加入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鉴于当时印度军队未撤出东巴基斯坦,且巴基斯坦并未承认孟加拉国的独立,投票反对肢解一个主权国家。

1972年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否决了英、法等国对索马里、几内亚、南斯拉夫三国反对以色列侵略叙利亚、黎巴嫩的修正案草案。1997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向危地马拉派遣联合国军事观察员的决议草案。199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否决了安理会关于同意联合国驻马其顿预防性部署部队延期半年的决议草案,因为该国近年来频繁于台湾海峡两岸之间建交断交。2007年1月12日,中国否决了针对美国和英国提出的有关缅甸问题的决议草案。2008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否决了美国、英国提出的关于津巴布韦问题决议草案。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曾6次行使否决权。

中国为五个安理会成员国之中使用否决权最少的国家。

法国
法国不常行使其否决权。它在1976年否决承认科摩罗对马约特岛的主权,因当时该岛居民公投是否对脱离法国管治。因法国威胁否决2003年有关美国入侵伊拉克的决议,法、美两国曾起磨擦。

英国
1956年,英国曾与法国联手否决美国要求两国自第二次中东战争撤兵的议案。但是,当美国依据联合国大会377号决议召开紧急会议,并通过撤兵决议后,两国便答应撤军。英国也曾就罗德西亚独立问题多次单独行使否决权。

 争议
重组否决权
联合国安理会内的否决权是否合适,一直引起争议。主要的论点包括:常任理事国已经不再代表联合国内最稳定和负责任的成员国,而且否决权拖慢重要的决策过程。由于安理会成立至今,全世界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已大有改变,有争论究竟现任常任理事国是否最合适拥有否决权。另一反对保留否决权的论点是,它不利于迅速和平衡的政治决策。有言论质疑常任理事国可用否决权作为其盟邦的政治支援,如美国就曾多次否决谴责其盟邦以色列的议案。

支持保留否决权者相信这对于现今地缘政治仍是必须的;而且就算取消否决权,安理会仍会在全球议题上,受到“少数服从多数”的问题影响[2]。

扩展安理会会席
应否曾设常任理事国议席的议题引起热烈讨论,包括新常任理事国应否拥有否决权的议题。现任常任理事国乐意增设议席,但对扩展否决权抱不乐意甚至反对态度,声称此举会瘫痪安理会,使其失去效用。除此之外,由印度、德国、巴西和日本组成的“四国联盟”反驳说现时的安理会只代表1946年的世界,而非2007年的。此四国声称,安理会须代表更多人口,否则会失去重要性,使联合国沦为国际联盟般。四国联盟已展开外交游说,使更多国家支持他们。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各自拥有对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草案的否决权,即使该决议获大部分成员国支持,常任理事国仍然可以使任何安理会的决议无效。否决权并不妨碍程序上的运作,故此,就算议案很可能被否决,安理会仍可对该议案进行讨论。当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时,即行使了否决权;但若常任理事国于投票时缺席或投弃权票,则不视为否决。

与“安理会”相关的词条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标签: 安理会

收藏到: Favorites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关于本词条的评论 (共0条)发表评论>>

您希望联系哪位客服?(单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