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手 对票据上的某一特定签章人来说,凡在其签章之前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均是其前手。 对持票人来说,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债务人均是其前手。 票据债权人在到期日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被拒绝付款后,[阅读全文:]
摘要: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过程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阅读全文:]
摘要: 参加付款人 Payer for Honor / Payer for Honour 付款人或承兑人拒绝付款时,为防止持票人行使追索权,而由付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为付款,该代为付款之人即为参加付款[阅读全文:]
摘要: 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 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 在外国票据法上,还有参加人(包括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预备付款人等[阅读全文:]
摘要: 我国《票据法》第4条第4款规定:“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阅读全文:]
摘要: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是指与其他国家建立往来账户,代理对方的一些业务,为对方提供服务的银行。对一家银行来说,代理行实际上不附属于本银行,代理行关系就是不同国家银行之间建立的结算关[阅读全文:]
摘要: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明确由谁来纳税,又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基本介绍 纳税人包括[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