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也称为损失中止再保险,是按年度赔款与保费的比率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在约定的年度内,当赔付率超过分出公司自负责任比率时,超过部分由分入公司负责至某一赔付率或金额。
案例分析:
例:有一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70%-120%部分,即超过70%的50%部分由接受公司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60万元的责任限制,两者以较小者为准。假设净保费收入为100万元,已发生赔款为80万元,则赔付率为80%,分出公司负责70%,计70万元;接受公司负责70%以后的部分,即10%,计10万元。
案例分析:
例:有一赔付率超赔再保险合同规定,赔付率在70%以下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70%-120%部分,即超过70%的50%部分由接受公司负责,并规定赔付金额60万元的责任限制,两者以较小者为准。假设净保费收入为100万元,已发生赔款为80万元,则赔付率为80%,分出公司负责70%,计70万元;接受公司负责70%以后的部分,即10%,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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