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②,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果双方当事人不拟以越过船舷作为完成交货,则应采用CPT术语。CFR就是INCOTERMS 1980年及先前版本中的C&F。在实际业务中,应规范地使用这一术语的标准缩写——CFR。
CFR与CIF不同之处仅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除此之外,CFR和CIF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划分基本上是相同的。
CFR与CIF不同之处仅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除此之外,CFR和CIF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划分基本上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