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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明儒学案》是一部系统总结和记述明代学术思想发展演变及其流派的学术史著作。全书一共62卷。《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端发展为主线,首篇《师说》提纲挈领全书。全书一共记载了有明一代210位学者。《师说》总纲之后,分别列出了十七个学案,大致依据时间先后推移次序和学术流派传承关系。每个学案都有较为固定的结构,拥有案序,传和语录;其中案序为概说该学派之基本情况,诸如该派的主要学术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与其他学派的关系等等,传即是学者传记,语录即是收录该派名言至理并附有评论。

内容简介《明儒学案》是黄宗羲的代表作之一,成书于康熙十五年(1676年)。该书62卷, 〖明儒学案〗六十二卷。清黄宗羲(1609-1695)撰。明代学术思想史专著。黄氏著此书之前。明代理学家周汝登曾著《圣学宗传》,明清之际理学家孙奇逢曾著《理学宗传》,对明代诸儒学说加以总结。黄氏认为周书主张禅学,孙书杂收,不得要领,闻见不广,论述不当,因此广采明代诸儒文集、语录,根据各家宗旨,分宗立派,于康熙十五年(1676)著成此书。全书首冠《师说》一卷,列方孝孺等二十五人。次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学案,以特起者、后之学者、不太著名者总列为《诸儒学案》,最后为《附案》。计《崇仁学案》四卷,列吴与弼等十人。《白沙学案》二卷,列陈献章等十二人。《河东学案》二卷,列薛□等十五人。《三原学案》一卷,列王怒等六人。《姚江学案》一卷,列王守仁等三人。《浙中王门学案》五卷,列徐爱等十八人,又附记一人。《江右王门学案》九卷,列邹守益等二十七人,又附记六人。《南中王门学案》三卷,列黄省曾等十人。《楚中王门学案》一卷,列蒋信等二人。《北方王门学案》一卷,
各个版本的明儒学案(6张)列穆孔晖等七人。《粤闽王门学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止修学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学案》五卷,列王昆等十八人,又附记三人。《甘泉学案》六卷,列湛若水等十一人。《诸儒学案》十五卷,列方孝孺等四十二人。《东林学案》四卷,列顾宪成等十七人。其中吴桂森有目无传,实十六人。《蕺山学案》一卷,列刘宗周一人。以上各学案,《诸儒学案》共六十二卷、列二百零一人,又附记十人。《附案》列应典等五人。合《师说》、各学案(包括附记)、《诸儒学案》、《附案》共列二百四十一人。每学案都冠以叙论,简介该学案概况,次分列该学案学者,介绍其生平、主要学术观点,并加以评说。最后节录各学者的重要著作或语录。书中所列,大体初期以崇仁(吴与强)、河东(薛殖)、白沙(陈献章)为主;中期以姚江(王守仁)为主;末期以东林(顾宪成等)、蕺山(刘宗周)为主。黄宗羲出自姚江学派,所以总观此书大致以王守仁为中心,除专列《姚江学案》外,还列《浙中王门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南中王门学案》、《楚中王门学案》、《北方王门学案》、《粤闽王门学案》,以及属于王学而略有变化的《止修学案》、《泰州学案》等,居学案总数一半以上。谓“有明学术,自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自姚江指点出良知人人现在,一返观而自得,便人人有个作圣之路。故无姚江,则古来之学脉绝矣”。《四库全书总目》谓黄氏“欲抑王尊薛则不甘,欲抑薛尊王则不敢。故于薛之徒阳为推重而阴至微调,于王之徒外示排击而中存调护”,反映了黄宗羲尊王抑薛的学术倾向。书中未为李贽立案,对颜钧、何心隐只在《泰州日学案》叙论中提到,也不免偏见。此书为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学术史专著,开后世“学案”体之先声。取材丰富,编纂有法,分类有序,证论切要,对后世学术思想影响深远。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谓“清代学术之祖当推宗蒙,所著《明儒学案》,中国自有学术史,自此始也”。此书初由万贞一刻于康熙三十年(1691),只刻三分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郑性续刻万氏未刻者,至乾隆四年(1739)刻完,世称二老阁刻本。又有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故城贾润、贾朴刻本,即紫筠斋本。此本改动次序,以《祟仁学案》首列“康斋”(吴与弼)改为首列“敬斋”(胡居仁),将《王门学案》改为《相传学案》。后会稽莫氏用紫箔斋抄本、校以万刻本订正紫箔斋本次序,校正错误,于道光元年(1821)刻成。1936年《四部备要》本即据此本影印。光绪三十一年(1905)杭州群学社石印《黄黎洲遗书》本,只收入二老阁本《师说》、《叙传》、《叙论》,共八卷,其它不录。1985年中华书局出版沈芝盈点校本,以光绪八年冯全垓重印二者阁本为底本,校以紫筠斋本及《四部备要》本,据紫筠斋本及莫晋刻本增补部分内容。《河东学案》增人杨应诏叙传、《姚江学案》增人许半生、王司舆叙传、《浙中王门学案》增人胡瀚叙传、《南中王门学案》增人薛甲叙传、《甘泉学案》增人王道叙传。
《明儒学案》的编写不仅流派分明, 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学案,先以小序为概括的说明,其下分列各学者,依次叙述传略,摘录其重要著作或语录等,以具体的材料表明各学者的思想见解,间有作者自己的意见。特别是每个人的小传,虽然长短不一,却都能表达出人物的个性、特长以及一生的功过。他在凡例中说:“此编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案,其特起者后之学不甚著名,统列诸儒之案。”又说:“是编皆从全集纂要钩玄,未尝袭前人之旧本也。”这是提出了分立学案的明确原则,又指出所摘录者都是取自原书,未有转录于他书者,是为本书的一个特点。凡例还说:“学问之道,以各人自用得着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这段话是撰者判断各人思想的标准。他认为随声附和、人云亦云者,无足轻重。每个人的思想都应有其独到的地方。只有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事物,才能有更全面更正确的认识。[1]
编辑本段社会影响首列《师说》一篇,作为全书总纲;以下略按时代先后和学术流别列出17个学案,总叙明代学者210多人,每个学案前面为案序,略述该学派师承渊源、主要代表人物、学术宗旨等内容;其次是学者小传,首列学派创始人作为案主,然后按照师承或地域胪列本派学者个案;小传之后摘录传主的主要学术著作或言论之精华,编成《语录》,间或撰有案语加以评论,力求全面客观地反映出每个学案的学术风貌。 《明儒学案》以王守仁心学发展演变为主线,全面系统地反映出明代学术发展的全貌。明代前期,朝廷大力提倡程朱理学。但是,随着明代中期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维护传统伦理纲常的理学思想已经不能适应社会需要,逐渐趋于保守和沉寂。与此同时,一些有识之士不满于思想界的僵局,开始脱离正宗理学的束缚,酝酿着新的学术思想。到明代中叶,王守仁建立起心学理论体系,取代程朱理学成为思想界的主流。后来心学体系逐渐分化,产生了不同的流派。黄宗羲著《明儒学案》,准确地把握了明代心学酝酿、形成、繁荣和分化的轨迹,揭示出明代学术发展的主线。他说:“有明学术,白沙开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后来门下各以意见搀和,说玄说妙,几同射覆,非复立言之本意矣。”(《姚江学案序》) 
《明儒学案》注重阐明各派学术思想的宗旨,把握诸家学术的精髓。黄宗羲鉴于宋元学者《语录》荟撮简编、去取失当,使读者难窥前人学术精神的弊病,特别强调准确把握各派学术宗旨。他指出:“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天下之义理无穷,苟非定以一二字,如何约之使其在我!故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也。”(《发凡》)学者讲学贵在阐明宗旨,而评价前人学术尤其需要把握其人宗旨,否则就会像汉代张骞初次赴西域联络大月氏那样无功而返。正因为他有这样明确的认识,才能于各家学术中纂要钩玄,准确揭明其学术宗旨。黄宗羲的编纂思想是阐明各家各派的自得之学,把握学术思想的真谛。他说:“学问之道,以个人自用得着者为真。凡倚门傍户、依样葫芦者,非流俗之士,则经生之业也。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所谓一本而万殊也。以水济水,岂是学问!”(《发凡》)因此,黄宗羲对于每一个学派和每一个学者的学术思想,都尽量揭明其治学宗旨,让世人明了他们的学术精髓。《明儒学案》中这样的事例随处可见,例如把陈献章的治学宗旨概括为“主静”、“自得”,把王守仁的治学宗旨概括为“慎独”等等。注重各家各派学术宗旨避免了面目雷同的空论,使《明儒学案》成为中国古代学术史著述的杰作。 《明儒学案》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学术史著作,开创了史学上的学案体史书体裁。中国古代史学中比较著名的史书体裁是《春秋》《左传》开创的编年体裁、《史记》《汉书》开创的纪传体裁、《通典》开创的典制体裁和《通鉴纪事本末》开创的纪事本末体裁。《明儒学案》是继上述几种史书体裁之后又一种重要的史书体裁,适应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学术思想繁荣的需要。学案体裁中的“学”指学术、学派,而“案”则谓考察、按据,是叙述学派源流及其学说内容、考按学术事件而加以论断的专门史学著述形式。在黄宗羲之前,宋代朱熹作《伊洛渊源录》,明代刘元卿作《诸儒学案》、冯从吾作《元儒考略》、周汝登作《圣学宗传》,明末清初孙奇逢作《理学宗传》,虽有学术史的萌芽,但只反映学派源流,撰写学者人物传记,不能反映各家各派的学术宗旨,仍然属于纪传体史书的范畴。《明儒学案》把明代各派的学术渊源、学者传记和学术宗旨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一部系统完整的学术思想史巨著。继此之后,清前期黄百家、全祖望撰《宋元学案》,清后期唐鉴撰《国朝学案小识》,民国徐世昌撰《清儒学案》,一脉相承,对中国史学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2]
编辑本段图书目录师说方正学孝孺、曹月川端、薛敬轩、吴康斋与弼、陈剩夫真晟、周小泉蕙、陈白沙献章、罗一峰伦、蔡虚斋清、王阳明守仁、邹东廓守益、王龙溪畿、罗整庵钦顺、吕泾野、孟云浦化鲤 孟我疆秋 张阳和元忭、罗念庵洪先赵大洲贞吉 王塘南时槐邓定宇以赞、罗近溪汝芳、李见罗材、许敬庵孚远
卷一 崇仁学案一吴与弼
卷二 崇仁学案二 
胡居仁、娄谅、谢复、郑伉、胡九韶
卷三 崇仁学案三魏校、余祐
卷四 崇仁学案四夏尚朴、潘润
卷五 白沙学案上陈献章、李承箕
卷六 白沙学案下张诩、贺钦、邹智、陈茂烈、林光、陈庸、李孔修、谢祐、何廷矩、史桂芳
卷七 河东学案上薛瑄、阎禹锡、张鼎、段坚、张杰、王鸿儒、周蕙、薛敬之、李锦
卷八 河东学案下吕柟、吕潜、张节、李挺、郭郛、杨应诏
卷九 三原学案王恕、王承裕、 马理、韩邦奇、杨爵、王之士
卷十 姚江学案王守仁、许璋、王文辕
卷十一 浙中王门学案一徐爱、蔡宗兖、朱节、钱德洪
卷十二 浙中王门学案二王畿
卷十三 浙中王门学案三季本、黄绾
卷十四 浙中王门学案四董澐(附子谷)、陆澄、顾应祥、黄宗明、张元冲、程文德、徐用检
卷十五 浙中王门学案五万表、王宗沐、张元忭、胡瀚
卷十六 江右王门学案一文庄邹东廓先生守益(邹守益)
卷十七 江右王门学案二文庄欧阳南野先生德(欧阳德)
卷十八 江右王门学案三贞襄聂双江先生豹(聂豹)、文恭罗念庵先生洪先(罗洪先)
卷十九 江右王门学案四处士刘两峰先生文敏(刘文敏)、同知刘狮泉先生邦采(刘邦采)、御史刘三五先生阳(刘阳)、县令刘梅源先生晓(刘晓)、员外刘晴川先生魁(刘魁)、主事黄洛村先生弘纲(黄弘纲)、主事何善山先生廷仁(何廷仁)、郎中陈明水先生九川(陈九川)、太常魏水洲先生良弼(魏良弼)、解元魏师伊先生良政(魏良政)、处士魏药湖先生良器(魏良器)
卷二十 江右王门学案五太常王塘南先生时槐(王时槐) 
卷二十一 江右王门学案六文洁邓定宇先生以赞(邓以赞)、参政陈蒙山先生嘉谟(陈嘉谟)、徵君刘泸潇先生元卿(刘元卿)、督学万思默先生廷言(万廷言)
卷二十二 江右王门学案七宪使胡庐山先生直(胡直)
卷二十三 江右王门学案八忠介邹南皋先生元标(邹元标)、给谏罗匡湖先生大紘(罗大紘)
卷二十四 江右王门学案九中丞宋望之先生仪望(宋仪望)、徵君邓潜谷先生元锡(邓元锡)、徵君章本清先生潢(章潢)、佥事冯慕冈先生应京(冯应京)
卷二十五 南中王门学案一黄省曾、周冲、朱得之、周怡、薛应旂、薛甲
卷二十六 南中王门学案二唐顺之、唐鹤徵
卷二十七 南中王门学案三徐阶、杨豫孙
卷二十八 南中王门学案四蒋信、冀元亨
卷二十九 北方王门学案穆孔晖、张后觉、孟秋、尤时熙、孟化鲤、杨东明、南大吉
卷三十 粤闽王门学案薛侃、周坦
卷三十一 止修学案李材
卷三十二 泰州学案一王艮、王襞(附朱恕、韩乐吾、夏叟)、徐樾、王栋、林春
卷三十三 泰州学案二赵大吉
卷三十四 泰州学案三罗汝芳、杨起元
卷三十五 泰州学案四耿定向、耿定理、焦竑、潘士藻、方学渐、何祥、祝世禄
卷三十六 泰州学案五周汝登、陶石篑、刘塙
卷三十七 甘泉学案一湛若水
卷三十八 甘泉学案二吕怀、何迁
卷三十九 甘泉学案三洪垣
卷四十 甘泉学案四唐枢、蔡汝楠
卷四十一 甘泉学案五许孚远、冯从吾
卷四十二 甘泉学案六唐伯元、杨时乔、王道
卷四十三 诸儒学案上一方孝孺、赵谦
卷四十四 诸儒学案上二曹端
卷四十五 诸儒学案上三黄润玉、罗伦、章懋、庄昶、张元祯、陈选
卷四十六 诸儒学案上四陈真晟、张吉、周瑛、蔡清、潘府、罗侨
卷四十七 诸儒学案中一罗钦顺
卷四十八 诸儒学案中二汪俊、崔铣
卷四十九 诸儒学案中三何瑭
卷五十 诸儒学案中四王廷相
卷五十一 诸儒学案中五黄佐
卷五十二 诸儒学案中六张邦奇、张岳、徐问、李经纶
卷五十三 诸儒学案下一李中、霍韬、薛蕙、舒芬、来知德
卷五十四 诸儒学案下二卢宁忠、吕坤、鹿善继、曹于汴、吕维祺
卷五十五 诸儒学案下三郝敬、吴执御
卷五十六 诸儒学案下四黄道周
卷五十七 诸儒学案下五金铉、金声、朱天麟、孙奇逢
卷五十八 东林学案一顾宪成、高攀龙
卷五十九 东林学案二钱一本、孙慎行
卷六十 东林学案三顾允成、史孟麟、刘永澄、薛敷教、叶茂才、许世卿、耿橘、刘元珍
卷六十一 东林学案四黄尊素、吴桂森、吴钟峦、华允诚、陈龙正
卷六十二 蕺山学案刘宗周
附 案应典、周莹、卢可久、杜惟熙、颜鲸
编辑本段四库提要记载《明儒学案》·六十二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黄宗羲撰。宗羲有《易学象数论》,已著录。初,周汝登作《圣学宗传》,孙锺元又作《理学宗传》。宗羲以其书未粹,且多所阙遗,因搜采明一代讲学诸人文集、语录,辨别宗派,辑为此书。凡《河东学案》二卷,列薛瑄以下十五人。《三原学案》一卷,列王恕以下六人。《崇仁学案》四卷,列吴与弼以下十人。《白沙学案》二卷,列陈献章以下十二人。《姚江学案》一卷,列王守仁一人,附录二人。《浙中相传学案》五卷,列徐爱以下十八人。《江右相传学案》九卷,列邹守益以下二十七人,附录六人。《南中相传学案》三卷,列黄省曾以下十一人。《楚中学案》一卷,列蒋信等二人。《北方相传学案》一卷,列穆孔晖以下七人。《闽越相传学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止修学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学案》五卷,列王艮以下十八人。《甘泉学案》六卷,列湛若水以下十一人。《诸儒学案·上》四卷,列方孝孺以下十五人。《诸儒学案·中》七卷,列罗钦顺以下十人。《诸儒学案·下》五卷,列李中以下十八人。《东林学案》四卷,列顾宪成以下十七人。《蕺山学案》一卷,列刘宗周一人,而以《师说》一卷冠之卷端。所列自方孝孺以下十七人,大抵朱、陆分门以后,至明而朱之传流为河东,陆之传流为姚江。其馀或出或入,总往来於二派之间。宗羲生於姚江,欲抑王尊薛则不甘,欲抑薛尊王则不敢,故於薛之徒,阳为引重而阴致微词;於王之徒,外示击排而中存调护。夫二家之学,各有得失。及其末流之弊,议论多而是非起,是非起而朋党立。恩雠轇轕,毁誉纠纷。正、嘉以还,贤者不免。宗羲此书,犹胜国门户之馀风,非专为讲学设也。然於诸儒源流分合之故,叙述颇详,犹可考见其得失。知明季党祸所由来,是亦千古之炯鉴矣。卷端《仇兆鳌序》及《贾润所评》,皆持论得平,不阿所好,并录存之,以备考镜焉。
编辑本段作者简介(明)黄宗羲(1610~1695),明末清初思想家,文学家。字太冲,号梨  黄宗羲
洲,又号南雷,浙江余姚人。遍学天文、地志、历算、音律,九流百家。著《明文海》四八二卷、《明文授读》六二卷、《明儒学案》与晚年所辑《宋元学案》合志七○○年儒苑门户。《明夷待访录》集中批判封建专制制度。所作散文有《南雷文案》一○卷,《南雷文定》前集一一卷、后集四卷、三集三卷、四集四卷、五集三卷,又约之为《南雷文约》四卷。所作《感旧》、《山居杂咏》、《八哀诗》等均可作史诗读。是清代浙东学派的创始人,对清代史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章学诚赞誉“梨洲黄氏,出蕺山刘氏之门,而开万氏弟兄经史之学”。并指出黄宗羲在学术上上承明代学者王守仁、刘宗周,下启清初史家万斯大、万斯同,为清代浙东史学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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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明儒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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