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组织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垄断组织的四种形式
1、卡特尔(源自法语Cartel),原义协定、同盟,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一种垄断联合。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在生产、贸易、财务和法律上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因此这种垄断联合并不稳固,但如果违背共同协议的规定,也会受到罚款、撤销享受的特权等处罚。德国曾是卡特尔最为盛行的国家。卡特尔主要是在销售领域。
2、辛迪加(法语Syndicat),原义是组合、联合,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因此较卡特尔牢固。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3、托拉斯(英语Trust的音译),是较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指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产销,以获得高额利润为目的而组成的大型垄断企业。以其组成的方式不同,有分为各种类型,如以金融控制为基础的托拉斯、以企业合并为基础的托拉斯等。托拉斯在美国最为普遍。托拉斯的作用覆盖整个采购、生产、销售。
4、康采恩(来自德语Konzern),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垄断组织形式,指分属于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在一起,以其中实力最为雄厚的垄断企业为核心组成的多种企业集团。康采恩通常以金融控制为基础,其核心可以是大银行,也可以是大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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