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投资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或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
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条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1)拥有最先进技术和其他垄断性资源。采取绿地投资策略可以使跨国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持垄断优势,充分占领目标市场;
(2)东道国经济欠发达,工业化程度较低。
创建新企业意味着生产力的增加和就业人员的增多,而且能为东道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并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而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只是实现资产产权的转移,并不增加东道国的资产总量。因而,发展中国家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利的政策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国创建新企业,这些有利的政策有助于跨国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优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有利于选择符合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目标的生产规模和投资区位海尔选择在美国的南卡罗来纳州的汉姆顿建立生产基地是因为其众多的地理位置优势。汉姆顿生产基地是海尔独资企业,电冰箱厂设计能力为年产20万台,以后逐渐扩大到年产40万至5O万台。
二、投资者在较大程度上把握风险。掌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例如在利润分配上,营销策略上,母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内部调整,这些都使新建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主动权。
三、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因为新建企业可以为当地带来很多就业机会,并且增加税收。到目前为止,海尔在南卡罗莱纳州的总投资额达到1.26亿美元,创建了1250个工作岗位。
缺点编辑本段回目录
一、绿地投资方式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建设周期长,速度慢 缺乏灵活性,对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经营经验等有较高要求,不利于跨国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创建企业过程当中,跨国企业完全承担其风险,不确定性较大。
三、新企业创建后,跨国公司需要在东道国自己开拓目标市场,且常常面临管理方式与东道国惯例不相适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
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方式的对比编辑本段回目录
尽管并购方式和新建投资方式的FDI都为东道国带来国外金融资源,但并购方式所提供的金融资源并不总是增加生产资本存量,而在新建投资的情况下则会增加。并购方式不太可能转移新的或比新建更好的技术或技能,而且可能直接导致当地生产或职能活动(如研发)的降级或关闭,而新建并不直接减少东道国经济的技术资产和能力。当利用并购方式进入一个国家时,不会创造就业,还可能导致裁员,新建在进入时必定会创造新的就业。并购方式能够加强东道国的集中并导致反竞争的后果,而新建能够增加现有企业的数量,并且在进入时不可能直接提高市场集中度。
(二) 从长期角度来比较
跨国并购常常跟随着外国收购者的后续投资,如果被收购企业的种种关联得以保留或加强,跨国并购就能创造就业。这两种方式在就业创造方面的差异更多的取决于进入的动机,而不是取决于进入的方式。并购和新建FDI都能带来东道国缺少的新的管理、生产和营销等重要的互补性资源。从东道国角度看,需要FDI的原因部是FDI能够在新领域中带来资本(如工业产权),从而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多样化。
总的说来在并购方式中,现有资产从国内所有者转移至国外所有者手中,而在绿地投资方式中,有现实的直接投资资本或效益资本发生了跨国的流动,因此在东道国,跨国公司所控制的资产至少在理论上是新创造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绿地投资在FDI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跨国并购已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随着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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