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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1.纳税人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纳税人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和使用人(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2.计税依据、税率和计税方法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一种是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3.主要免税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的毁损房屋和危险房屋,可以免税。

与“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相关的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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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纳税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 经营管理单位 承典人 房产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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