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实物劳动生产率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选矿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在报告期内选矿厂全部人员或工人及学徒人均处理的原矿量或生产的铁精矿量。其计算公式为:
选矿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处理原矿量(或铁精矿产量)(吨)
选矿全部人员平均人数(人)
选矿生产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 ) = 处理原矿量(或铁精矿产量)(吨)
选矿工人及学徒平均人数(人)
计算说明:
(1)有关计算口径和方法参照露天、坑下开采指标中采矿实物劳动生产率的说明。
(2)式中子项需按处理原矿量及铁精矿产量同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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