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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储备局发表评论(0)编辑词条

(图)美国联邦储备局美国联邦储备局
(图)美国联邦储备局美国联邦储备局
  美国联邦储备局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
  1、制定并负责实施有关的货币政策;
  2、对银行机构实行监管,并保护消费者合法的信贷权利;
  3、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
  4、向美国政府,公众,金融机构,外国机构等提供可靠的金融服务。
    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备系统的核心机构是联邦储备委员会(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美联储;它的全称叫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 ,即联邦储备系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称之为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它是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其办公地点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Washington D.C.) 。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 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 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四年,可连任 ) 。
    美联储的基本职能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银行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4、批准各联邦储备银行的预算及开支;
  5、任命每个联邦储备银行的九名董事中的三名;
  6、批准各个联邦储备银行董事会提名的储备银行行长人选;
  7、行使作为国家支付系统的权利;
  8、负责保护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的实施;
  9、依照《汉弗莱。霍金斯法案》(Humphrey Hawkins Act)的规定,每年 2月20日及7月20日向国会提交经济与货币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类似于半年报);
  10、通过各种出版物向公众公布联邦储备系统及国家经济运行状况的详细的统计资料,如通过每月一期的联邦储备系统公告(Federal Reserve Bulletin);
  11、每年年初向国会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需接受公众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预算报告(需接受美国审计总局的审计);
  12、另外,委员会主席还需定时与美国总统及财政部长召开相关的会议并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并在国际事务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储备银行区域由国会组建的作为国家的中心银行系统的操作力量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在克林顿竞选总统之前,美联储就已经运用货币政策这一“唯一杠杆”对经济进行调控,即把确定货币供应量作为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并正式决定每6个月修订一次货币供应量目标。l993午7月,美联储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突然宣布,今后以实际利率作为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这是由于美国社会投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量流动资金很难被包括在货币供应量之内。使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必然联系被打破,因此以“中性”的货币政策促使利率水平保持中性。对经济既不起刺激、也不起抑制作用、从而使经济以其自身的潜在增长率在低通胀预期下增长,进一步考察。美联储是以实际年经济增长率为主要标准作为调整利率主要依据的、全部政策安排以逆向思维为基本出发点。美联储认为、美国劳动力年均增长率为1.5%、生产率年均增长率为1%、因此,美国潜在的年经济增长率认为2.5%左右,美联储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控利率、使年经济增长率基本稳定在2.5%左右。以解除通胀之忧。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The 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 ,简称 FOMC)。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中另一个重要的机构。它由十二名成员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全部成员七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它四个名额由另外 11个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该委员会设一名主席 (通常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一名副主席(通常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担任)另外,其它所有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都可以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讨论会议,但是没有投票权。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最主要工作是利用公开市场操作(主要的货币政策之一),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上货币的储量。另外,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该委员会主要的决定都需通过举行讨论会议投票产生,它们每年都要在华盛顿特区召开八次例行会议,其会议日程安排表每年都会向公众公开。而平时,则主要通过电话会议协商有关的事务,当然,必要时也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美国联邦储备局介绍
  美国联邦储备局(FED)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其下是12 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
  美国联邦储备局以「独立」和「制衡」为基本原则。在制衡方面,该局的七名理事(包括主席、副主席在内)悉由总统提名,并需经参议院同意。对于货币政策的决议,如调高或调低再贴现率,采用合议兼表决制,一人一票,并且为「记名投票」,主席的一票通常投给原本已居多数的一方。总统固然可以掌握理事与主席、副主席的提名,但一经参院通过,任期长达十四年,最多可能历任五任总统。
  至于独立性方面,FED以人事独立与预算独立最为人称道,除理事会之外,另外还设有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负责较长期的货币决策并依据外汇指导原 则、外汇操作之授权作业与外汇操作程序进行外汇操作。
  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的强势地位,美国联邦储备局在外汇市场的干预行动尤受汇市瞩目。日圆因贸易顺差而大涨时,日本央行如果要成功干预汇市,最好获得美联储的协助和配合。
  联邦储备局也是制定美国货币政策的首脑机关,1993年10月起,美国经济景气快速攀升,有引发通膨之虞,多亏当时也是现任联邦准备理事会主席格林斯潘(Green Spain)在不顾民意及政治压力下,连续七次调高重贴现率,使美国经济软着陆成功,免于通货膨胀的威胁。
  不算夸张地说,直到今天,中国可能也没有几个经济学家知道美联储其实是私有的中央银行。所谓“联邦储备银行”,其实既不是“联邦”,更没有“储备”,也算不上“银行”。多数中国政府的官员可能会想当然地认为是美国政府发行着美元,实际情况是,美国政府根本没有货币发行权!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美国政府最终丧失了仅剩的“白银美元”的发行权。美国政府要想得到美元,就必须将美国人民的未来税收(国债),抵押给私有的美联储,由美联储来发行“美联储券”,这就是“美元”。
    美国联邦其他
  许多年以来,究竟谁拥有美联储一直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美联储自己总是支吾其词。和英格兰银行一样,美联储对股东情况严守秘密。
  众议员赖特.帕特曼(WrightPatman)担任众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主席长达40年,在其中20年里,他不断地提案要求废除美联储,他也一直在试图发现究竟谁拥有美联储。这个秘密终于被发现了,《美联储的秘密》一书的作者尤斯塔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研究终于得到了12个美联储银行最初的企业营业执照(OrganizationCertificates),上面清楚地记录了每个联储银行的股份构成。
  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它在1914年5月19日向货币审计署(ComptrolleroftheCurrency)报备的文件上记录着股份发行总数为203053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库恩雷波公司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NationalCityBankofNewYork),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持有30000股;JP摩根的第一国家银行(FirstNationalBank)拥有15000股;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保罗.沃伯格的纽约国家商业银行(NationalBankofCommerceofNewYorkCity)拥有21000股;罗斯切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HanoverBank)拥有10200股;大通银行(ChaseNationalBank)拥有6000股;汉华银行(ChemicalBank)拥有6000股;这六家银行共持有40%的美联储纽约银行股份,到1983年,他们总共拥有53%的股份。经过调整后,他们的持股比例是:花旗银行15%,大通曼哈顿14%,摩根信托(MorganGuarantyTrust)9%,汉诺威制造(ManufacturersHanover)7%,汉华银行(ChemicalBank)8%。
  美联储纽约银行注册资本金为一亿四千三百万美元,上述这些银行究竟是否支付了这笔钱仍然是个谜。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们只付了一半现金,另一些历史学家则认为他们根本没出任何现金,而仅仅是用支票支付,而在他们自己所拥有的美联储的账户上只是几个数字的变动而已,美联储的运作其实就是“以纸张做抵押发行纸张”。难怪有的历史学家讥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既不是“联邦”,又没有“储备”,也不是银行。
  1978年6月15日,美国参议院政府事务委员会(GovernmentAffairs)发布了美国主要公司的利益互锁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显示,上述银行在美国130家最主要公司里拥有470个董事位置,平均每个主要公司里有3.6个董事位置属于银行家们。其中,花旗银行控制了97个董事席位;JP摩根公司控制了99个;汉华银行控制了96个;大通曼哈顿控制了89个;汉诺威制造控制了89个。
  1914年9月3日,纽约时报在美联储出售股份的时候,公布了主要银行的股份构成: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威廉.洛克菲勒10000股;约翰.洛克菲勒1750股;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0000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玛丽.哈里曼5650股;保罗.沃伯格3000股;雅各布.谢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408股。汉诺威银行,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从1913年美联储建立以来,无可辩驳的事实显示了银行家们操纵着美国金融命脉、工商业命脉和政治命脉,过去如此,现在仍然如此。而这些华尔街的银行家都与伦敦城的罗斯切尔德家族保持着密切联系。
  不为人所知的联邦咨询委员会
  联邦咨询委员会是保罗.沃伯格精心设计的一个秘密的遥控装置来操控美联储董事会。在美联储90多年的运作中,联邦咨询委员会非常出色地实现了保罗当年的构想,几乎没有人注意过这个机构和它的运作,也没有大量文献可供研究。
  1913年格拉斯议员在众院大力推销联邦咨询委员会的概念,他说:“这里面不可能有什么邪恶的东西。每年(联储董事会)与银行家的咨询委员会谈四次,每个成员代表自己所在的联储地区。我们还能比这种安排更加保护公众的利益吗?”格拉斯议员自己就是银行家,他没有解释或提供任何证据来表明银行家在美国的历史上何曾保护过公众的利益。
  联邦咨询委员会由12家联储地区银行各推选一名代表组成,每年在华盛顿与美联储董事会的成员会谈四次,银行家们向美联储的董事们提出各种货币政策的“建议”,每名银行家都代表本地区的经济利益,每人都有相同的投票权,在理论上简直无懈可击,但在银行业激烈残酷的现实中却全然是另一套“潜规则”。难以设想一个辛辛纳提的小银行家和保罗.沃伯格、摩根这样的国际金融巨头坐在一个会议桌前,向这些巨头提出“货币政策的建议”?这两个巨头中的任何一个随便从口袋里摸出一张支票划上两笔就足以使这个小银行家倾家荡产。事实上,12个联储地区中的每一个中小银行的生存都完全取决于华尔街的五大银行巨头的恩赐,五巨头有意地把和欧洲银行的大笔交易化整为零交给自己的在各地的“卫星银行”去办理,“卫星银行”为得到这些高回报的生意自然更加俯首帖耳,而五巨头也拥有这些小银行的股份。当这些“代表各自地区利益”的小银行们和五巨头坐在一处探讨美国货币政策的时候,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就能知道探讨的结果了。
  尽管联邦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对美联储的董事决策没有强制约束力,但是华尔街五巨头每年四次不辞劳苦地跑到华盛顿不会是仅仅和联储的几位董事喝喝咖啡。要知道,像摩根这样身兼 63个公司的董事职务的超级大忙人,如果他们的“建议”得不到任何考虑,而他们仍然乐此不疲地来回奔波,那实在是奇怪之极了。
  债务美元是怎样“炼成”的
  作为非金融专业的读者,可能需要反复阅读以下的内容,才能完全理解美联储和银行机构的“造钱过程”。这是西方金融业最核心的“商业机密”。
  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而只有发债权,然后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所以美元的源头在国债上。
  第一步,国会批准国债发行规模,财政部将国债设计成不同种类的债券,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叫做T-Bills(TreasuryBills),2-10年期的叫T-Notes,30年期的叫T-Bonds。这些债券以不同的频率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拍卖。财政部最后将拍卖交易中没有卖出去的国债全部送到美联储,美联储照单全收,这时美联储的账目上将这些国债记录在“证券资产”(SecuritiesAsset)项下。
  因为国债由美国政府以未来税收作为抵押,因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可靠的资产”。当美联储获得了这一“资产”之后,就可以用它产生一项负债(Liability),这就是美联储印制的“美联储支票”。这是“无中生有”的关键步骤。美联储开出的这第一张支票背后,没有任何金钱来支撑这张“空头支票”。
  这是一个设计精致和充满伪装的步骤,它的存在使政府拍卖债券时更加易于控制“供求”,美联储得到借钱给政府的“利息”,政府方便地得到货币,但又不显露大量印钞票的痕迹。明明是空手套白狼的美联储,在会计账目上竟然是完全平衡的,国债的“资产”与货币的“负债”正好相等。整个银行系统被巧妙地包裹在这一层外壳之下。
  正是这一简单而至关重要的一步,创造了世界上最大的不公正。人民的未来税收被政府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来“借出”美元,由于是向私人银行“借钱”,政府就欠下了巨额利息。其不公体现在:
  一,人民未来的税收不应被抵押,因为钱还没有被挣出来,抵押未来必然导致货币购买力贬值,从而伤害了人民的储蓄。
  二,人民的未来税收更不应该抵押给私有中央银行,银行家们在几乎完全不出钱的情况下,就突然拥有了人民未来税收的承诺,这是典型的“空手套白狼”。
  三,政府凭白无故地欠下巨额利息,这些利息支出最终又成为人民的负担。人民不仅莫名其妙地被抵押了自己的未来,而且现在就要立刻交税来偿还政府欠私有中央银行的利息。美元的发行量越大,人民的利息负担就越重,而且世世代代永远无法还清!
  第二步,当联邦政府收到并背书美联储开出的“美联储支票”后,这张神奇的支票又被存回美联储银行并摇身一变,成了“政府储蓄”(GovernmentDeposits)并存在政府在美联储的账户上。
  第三步,当联邦政府开始花钱,大大小小的联邦支票构成了“第一波”货币浪潮涌向经济体。收到这些支票的公司和个人纷纷将它们存到自己的商业银行账户上,这些钱又变成了“商业银行储蓄 ”(CommercialBankDeposits)。此时的它们呈现出“双重人格”,一方面它们是银行的负债,因为这些钱属于储户,早晚要还给别人。但在另一方面,它们又构成银行的“资产”,可以用于放贷。从会计账目上一切都还是平衡的,同样的资产构成了同样的负债。但是,商业银行在此开始借助“部分准备金 ”(FractionalReserveBanking)这一高倍放大器,开始准备“创造”货币了。
  第四步,商业银行储蓄在银行账目上被重新分类为“银行储备”(BankReserves)。此时,这些储蓄已经由银行的普通“资产”,一跃为生钱种子的“储备金”。在“部分准备金”体系之下,美联储允许商业银行只保留其 10%的储蓄做“储备金”(一般而言,美国银行只保留相当于总储蓄额的 1%到 2%的现金和8%到9%的票据在自己的“金库”里,作为“储备金”),而将90%的储蓄贷出。于是,这90%的钱就将被银行用来发放信贷。
  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问题,当90%的储蓄被贷款给别人之后,原来的储户如果写支票或用钱怎么办?其实,当贷款发生的时候,这些贷款并不是原来的储蓄,而是完全无中生有地创造出来的“新钱”。这些“新钱”使银行拥有的货币总量比“旧钱”立刻增加了90%。与“旧钱”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新钱”可以为银行带来利息收入。这就是“第二波”涌到经济体中的货币。当“第二波”货币回到商业银行中时,就产生了更多波次的“新钱”创造,其数额呈递减趋势。当“第 20几个波次”结束时,一美元的国债,在美联储和商业银行的密切协同下,已经创造出了 10美元的货币流通增量。如果,国债发行量及其创造货币的余波所产生的货币流通增量大于经济增长需要时,所有“旧钱”的购买力都会下降,这就是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当2001年到2006年,美国新增了3万亿美元国债时,其中相当部分直接进入了货币流通,再加上多年前的国债赎买和利息支付,所造成的后果就是美元剧烈贬值和大宗商品、房地产、石油、教育、医疗、保险价格的大幅上涨。
  但是,大多数增发的国债并没有直接进入银行系统,而是被外国中央银行,美国的非金机构,和个人所购买。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购买者花的是已经存在的美元,所以并没有“创造出”新的美元。只有当美联储和美国的银行机构购买美国国债时,才会有新美元的产生,这就是美国能够暂时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原因。不过,掌握在非美国银行手中的国债,迟早会到期,另外利息也需要半年支付一次(30年国债),这时,美联储将无可避免地造出新美元。
    美联储的性质
  美国建国虽然才短短200多年,但光光是货币史,讲起来就可以无穷无尽。经济学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经典著作《美国货币史1867-1960》,洋洋洒洒800多页,也只讲了个历史片段的概要,可见经济和货币历史的复杂。
  美国建国之后的1791年,在当时的财政部长、天才式人物汉密尔顿的强烈支持下,第一个中央银行成立,但是这家央行在20年后就消失了。随后成立于1816年的第二家央行,也在1836年在当时的总统杰克逊的反对下消失。从那以后一直到1913年的80来年间,美国的经济是在没有央行的情况下运行的。
  缺少了央行,就无法动用适当的货币政策调节经济,并且,没有了最后的贷款人(Lender of Last Resort),金融系统也更容易出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世界各国缺少了央行,本次危机中破产的恐怕将远远不止雷曼兄弟这一家。1836年后美国经济,正是处在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下。到了1907年,蔓延的危机把美国的金融系统推向了崩溃的边缘。好在当时的金融巨头摩根(J.P. Morgan)及时出手,凭借一人之力,扮演了央行的角色,挽救了整个系统。
  自此之后,美国政府和国会更加感觉到建立一家央行的必要。国会在1913年通过了联邦储备法案(the Federal Reserve Act),并由威尔逊总统签字通过成为正式法律。联储法案授权组建中央银行,美联储正式诞生。这是判断美联储是否是私有机构的第一个事实:从成立之初,美联储就是一家由国家立法成立的机构。
  但是,美联储确实有私有机构的假象。整个联储系统,由处于核心的联储委员会(the Federal Reserve Board)和12家位于全国各地的分行组成。这12家分行,由当地的私有商业银行参股组成,一看之下,联储分行很像股份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这又需要从美国的历史讲起。
  笔者在以前文章中提到过,美国的诞生,是13个原英国殖民地互相妥协的结果,因此,这个国家的基因中充满了各方利益的妥协。决定向英国开战是各个殖民地妥协商议的结果,宪法的诞生和国家的成立是独立后的殖民地投票妥协的结果,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设置是妥协的结果,用选举人团制度、而不用大众选票多寡来选举总统也是妥协的结果。联储法案的产生,自然也是一个妥协的结果。
  1836年后,美国的银行业相对处于一种自由状态,遍地都开起了银行。到美联储成立以后的1920年,美国的银行数量还高达3万来家,比全世界其他国家加起来的数量还要多。这些银行,自由自在了80来年,如何能轻易接受中央政府的监管?
  在美国,一个法案要通过,是需要来自各地的参议员和众议员投票同意的,不向各地利益妥协的法案,就无法获得通过。每家银行都有各自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作代言人,如果没有大多数的议员同意法案,联储系统就会难产。于是,就像在宪法中设计出选举人团制度一样,联储法案也设计了一种向各地银行妥协的制度。
  为了兼顾分布各地的私有银行的利益,法案把美国分为12个区并成立12家联储分行。分行由当地银行参股,分行的董事会由参股银行投票选举,并且,参股银行还可以每年获得分红。这一系列规定,都是为了兼顾地方利益。从这些规定来看,美联储系统确实带有私有的假象。
  但是法案的条款远不止这些。联储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位于华盛顿的联储委员会和联邦公开市场操作委员会(FOMC),前者的7名委员全部由美国总统任命,其中包括委员会主席。FOMC是联储的利率决定机构,由12名委员组成,其中,7位联储委员会成员是FOMC的常任委员,在投票表决的时候占有绝对多数的优势。FOMC的另5名委员由联储分行主席轮流担任。需要指出的是,分行主席虽然由各参股银行推选,联储委员会对分行主席的任用有最终的否决权。
  由此可见,虽然联储法案向地方利益作了妥协,但是联储系统的核心权利仍然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上。更重要的是,入股银行虽然能分得红利,但是,法案限定红利的利率为每年6%,联储多余的收入,需要统一移交国库。另外,凡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只有政府机构才能在网站上以GOV结尾。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美联储都是美国政府操控的国家银行,绝非私人化的公司。
  以上说明,第一,美联储是妥协地方利益后才得以成立的机构,也的确有股权私有化;第二,联储形式上是私有股份公司,但从根本上受美国政府控制,是公有的而非私有的,可以认为是美国的中央银行(这句话似乎并不一定准确。宋鸿滨的《货币战争》中对此分析的更为精确。);第三,联储法案规定,美联储的责任是维护经济正常运行并保持价格稳定,也是在为私有公司服务,法案同时保证,联储的运作独立于政府,目的是使得政府无法控制央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以保证货币和金融制度的相对独立。(需要说明的是美国货币发行实行“发行抵押”的制度,通过提供100%质量合格的抵押品使联邦储备券的发行成为具有充分担保的经济发行,同时又不以事先规定的限额为依据,具有相当的弹性。美国货币发行制度的最大特点是独立性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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